《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霍乱时期的爱情
一
如果在阅读中掩去作者的姓名背景,我也将毫不怀疑地断定,这本充满迟暮感伤的书,出自一位老者。不过在此之前,我已获得了关于此书的初步印象:它完成于1985年,当时57岁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于四年前得到诺贝尔奖,正享有着与日俱增的世界性荣耀。
作为无愧于“大师”称谓的少数作家之一,马尔克斯给予我的阅读经验,与“温情”、“感动”毫不相关,他习惯于以一个平静从容的手势,把温情撕裂给人看,无论何时,他都显得无比优雅。
典型如发表于1961年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当时,哥伦比亚流行着所谓的“暴力文学”,马尔克斯谨慎地与之保持距离,一心专注于那个几乎贯穿他所有作品的主题:孤独。《上校》中的孤独感,始终被处理得绵延粘稠、不紧不慢:给一只始终舍不得卖掉的斗鸡买玉米、在清晨用小刀刮下混了铁锈的咖啡末、没完没了的雨季和因此而引起的便秘……是内敛的语言和不厌其烦的细节,推进着这个令人绝望的故事。
又如受争议颇多的《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还有谁能把一场凶杀案刻画得如此缺乏高潮呢?确切说,马尔克斯在此设计的环形结构,使得高潮成为不可能。小说始终处于一个平缓的坡度之中,故事的轮廓是用细节从各个角度和方向填出来的。一方面,整篇作品的叙述流波澜不惊,另一方面,每个角落都有不安的小骚动,于不事声张处,给人以巨大的震惊。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马尔克斯。尽管他谦虚地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过是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尽管人们由于“动人”、“伤感”等理由向我推介此书,我固执的阅读期待都没有被改变。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是的,我们很难想像,会在何处遭遇“纯粹”的爱情。爱情,它可能关乎权力政治(米兰•昆德拉),伦理社会(阿尔莫多瓦),关乎神(伯格曼)、受难与救赎(陀斯妥耶夫斯基),或者,仅仅成为文本游戏的一个道具(罗兰•巴特)。“纯粹”这样的词,在一个复杂而缭乱的时代,只能萎缩进关于形而上学的大学讲义。而在日常言说和文字表意中,词本身被割裂,词和词背后的互相指涉,则越来越混乱、越来越牵扯不清。这与现代人追求新奇的审美标准互为因果。也是为什么很多现实主义之后的大艺术家,需要把自己的作品弄得迂回曲折、寓意深远。当视而不见成为习惯时,人类关注外部世界甚于内部世界,或者讨论内在,最终只是为了将其转换为外在的、可言说的理论语言。人们对待“爱情”的态度,就是由此引申出的表现之一:在严肃文艺中,爱情成为蕾丝花边,能被随意镶嵌在哪个宏大叙事之上;在商业文化中,它又成为媚俗、煽情、有利可图的上好佐料。可以说,是忽视和占用,同时败坏着爱情的口味。
二
因此,我对一本以爱情为名义的小说满怀戒备。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无条件地缴械,迅速被打动,并对先前的成见感觉羞愧。
在这本书中,“霍乱”是“爱情”的一个策略性修辞,而那些典型的马尔克斯式意象――贫穷、严热、肮脏、疾病、党派之争、满街发臭的尸体、成为殖民符号的香蕉公司――在小说中也只是模糊而遥远的陪衬。事实上,没有这些浮光掠影的点触,这本“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也足够完整了。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偷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个庞大但绝不臃肿的囊括,再加上能够包容读者自身的想像和体验的开放式结局,使得它成为一本奇异而富足的书。
那么,大师的奥秘在哪里?正是在于细节――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细节。比如第一章中,我们看到乌尔比诺医生与其妻费尔米纳的那些争执,缘起于浴室里的一块肥皂,或者小便池的清洁问题;而在书的末尾,阿里萨重新得到晚年的费尔米纳,两位老人甜蜜爱情的表现,居然是为对方灌肠、洗假牙、拨火罐。
正是这些真实纯粹的细节,才显示出力量,使得这本关于爱情的书,成为关于生活的书,进而升华为一本关于人的书。对于人、对于人的内在的关注,再没什么比这些细节来得更本真了。
通常,“纯粹”给人以上升感,似乎总得经由升华而凝结为象征符号,最后抵达形而上的空灵境界;但马尔克斯给予读者的,是一种下降的纯粹――最世俗化、最还原态的“纯粹”。
马尔克斯始终认为自己是现实主义作家,神奇或魔幻只是每日可见的事实,决不是作家“制造的”、“改变的”、“写得不可认识”的:“一切的现实,实际上都比我们想象的神奇得多”。他拒绝理性主义者对待世界的方式,后者把“现实”加工删略、根据因果律重新排列组合,而马尔克斯从不将生活客体化、抽象化,而是用直觉、感受、用非理性的观察方式,打消“我”和“我”之外世界的隔膜,使得外在的,同时也可以是内在的。马尔克斯的世界,就是尼采所说的“无限流动的生成”:这个世界无法定格,不存在阶段性,拒绝被真理语言所表述。流动使他避免了因为命名和概念而造成的疏漏,从而对生活、对世界保持原始的惊奇,这种惊奇不为日常化的陈辞滥调所迷惑或者消磨,相反,与身体休戚相关的细节,反而更能激发作者的敏锐。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博尔赫斯那里看到梦、想象、和对纯粹文学形式再造的野心,而在马尔克斯那里,我们却读到了生活。博尔赫斯式的纯粹,是向外在世界关闭内心的纯粹,是符号、知识、幻想在一个封闭空间里进行无限多种组合排列的可能性,它在观念中剔除了具体的物,割断了文本与客观世界的直接联系,但也因此而不为马尔克斯所欣赏。
马尔克斯的写作,忠实于对自己存在于其中的世界的观察,忠实于一种叫“生活”的东西。这种忠实表现在文本中,就要求剔除一切“浮夸文风、词藻的堆砌和夸张性的声响法”,要求还原、下降,要求随手可触的细节而非不着边际的想象。这样的文本,始终处于绵延的状态中,它们在空间上打破大情境,削弱高潮、填平细部,从而使得叙述在时间上呈现平静、克制、不间断的流动,这种奇特的叙述流,其实就是马尔克斯一直追求的那种外祖父母讲故事时不紧不慢的方式。若干年后,已成为作家的马尔克斯终于重新发现了它:“事物并非仅仅由于它是真实事物而像是真实的,还要凭借表现它的形式……必须像我外祖父母讲故事那样老老实实地讲述。也就是说,用一种无所畏惧的语调,用一种遇到任何情况、哪怕天塌下来也不改变的冷静态度。”即使到了暮年,马尔克斯仍对生活保持孩童般的惊奇感,而叙述时的冷静,恰恰是以此为依托的:只有习惯于细微处发现生活的人,才不会对所谓意外、反常与大事件,显露出一惊一乍的夸张。
三
引发《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作的两个动机,一是马尔克斯父母的恋爱史,这可以从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和美丽富有的费尔米纳的故事中看到;二是作者在墨西哥读到的一则报道:两位近八十岁的美国老人,每年都在墨西哥约一次会,坚持了四十多年,最后一次被抢劫的船工用木桨双双打死,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地下恋情才得以曝光。这则新闻在小说中,仍是以报道的方式出现,在阿里萨和费尔米纳暮年复合之时,他们分别从广播里和报纸上获悉了它。
马尔克斯在谈创作意图时说:“这是一部爱情长篇。大多数的爱情故事都是凄凉的,总是来个悲剧收场。而我所写的这部小说里,那一对情侣是事事顺遂,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快乐。在我看来,快乐是目前已经不时兴的感情。我却要尝试把快乐重新推动起来,使之风行起来,成为人类的一个典范。”
这是一个善良却难以实现的意图:漫长的等待、无止境的思念、一次又一次的遭拒绝、老迈重逢时的无奈与尴尬――整部爱情长篇洋溢着马尔克斯式的孤独绝望,以及难以言传的迟暮感伤。所以,我更愿意把马尔克斯期冀的“快乐”,解作一种博大悲悯的情怀。
事实上,从写作的第一天起,马尔克斯从未停止过这种悲悯。在诺贝尔获奖演说中,他说道:“面对压迫、掠夺和孤单,我们的回答是生活。”对生活的同情,使得马尔克斯不贴标签,不摆姿态,他时而极端政治化、时而极端个人,在暴力的风潮中保守,在诸人皆退时激进。马尔克斯得到的诺贝尔授奖词的赞誉是:在他创造的文学世界中,“反映了一个大陆及其人们的财富与贫困”。但他却没有在这个最高评价之上坐享其成,而是很快推出一本让所有熟悉他风格的读者意外的作品――一本纯粹的爱情小说。并且,他勇敢地告诉全世界:“我认为描写爱情的小说和任何其它小说一样,都是极有价值的。”
这种微妙的延续与转变,是作者对自身状态的服从。衰老让眼睛更关注身体,让头脑更关注内在。某种纯净与洞视,只有在年龄的帮助下才能达到。因此,《霍乱时期的爱情》在我心目中,是马尔克斯最富人性的一本小说,而那种独特的马尔克斯式精简法,也在其中发挥到了极致。
举例而言,小说对死亡的处理就是精简法的典型。在早年谈论自己的电影故事《艰难的爱情》时,马尔克斯曾说,“爱情和死亡离得很近”。《霍乱》一书对死亡这个次要主题,也有若干表现。其中的一次,就是促成马尔克斯动笔的那则新闻。但区别于其他喜欢戏剧化的爱情读本的是,马尔克斯把这样的重量级素材,轻描淡写地处理成一个细节:费尔米纳在收听古巴圣地亚哥广播小说时,无意中听到这个消息,随后,阿里萨在信中,把这条消息的剪报寄给了她,但没有做任何评论。这短短的三百字之后,费尔米纳只是偶尔一两次,怀着伤感再度回忆到它。这是标准的马尔克斯式的减法:通过转述、选择时态等方式,把容易戏剧化的东西削弱抚平。
这样的处理,也可以从另外几次对死亡的描述中见到。马尔克斯的很多小说开场,都涉及一个已经或者将要死去的人,《霍乱时期的爱情》也不例外,开头第一段,就是乌尔比诺医生的好友阿莫乌尔利用氰化金气体自杀的事件。但作为一个事件,它已是过去时表述了,尸体是静止的,而阿莫乌尔与女佣间神奇的爱情,也是通过遗书和未亡人的简单叙述来间接勾划。如果说,这里的刻意淡化还包含其他技术考虑――比如不想把读者的注意力过多地从尾随而来的主人公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上分散开去,那么近末尾处,阿里萨花朵般的十几岁小情妇阿美利卡•维库尼亚的死,似乎就不必顾虑效果上的喧宾夺主了。事实上,对于维库尼亚死亡的描述,已经精简到叙事的边界:一处只短短几句话,提到小女孩在未上锁的箱子里发现了阿里萨写给费尔米纳的信,下一次就是阿里萨在与费尔米纳出游的船上接到报告维库尼亚死讯的信件。
相比之下,主人公之一――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较为奇特:这位威严庄重、身名显赫的八十多岁老人,居然是在搬梯子爬树抓鹦鹉时摔死的。在这里,作者显然试图以某种“不合时宜”的反常,来打破情境的模式化;还有诸如让递给初恋情人的书信沾上一粒鸟屎,也是类似的“疏离”。如果说,这种对“情境”的在意还隐隐透露着刻意,那么马尔克斯在另一些细节上,则全然没有了“情境”的概念,因而“生活”也被更彻底地还原到绵延的初始状态。
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在常人心中可能琐碎到不值一提,而马尔克斯则把它们放大、提升(与前面淡化戏剧性情节的处理方式相反)。其中之一是阿里萨的情书:青年阿里萨充满矫情词藻的书信,都是“用职业抄写员的清秀的字体写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而暮年的阿里萨重新给初恋情人写信时,开始使用打字机,马尔克斯不厌其烦地描述老人如何从秘书兼旧情人的办公室搬了台打字机回家,如何记熟键盘上字母的位置,如何练习盲打,如何撕了打打了撕,如何在细心关注了称谓、签名、信封花饰等细节之后,发出这样一份宛同“恰如其分的商业函件”的信;之后阿里萨又突然想到了送花,“由于给一个新寡女人送花,以花表意就成了难题。一朵红玫瑰花象征火热的激情,有可能对她的守丧是一种触犯。黄玫瑰花有时象征好运气,但通常情况下是表示妒嫉。有人跟他谈到过土耳其黑玫瑰,也许那是最合适的,可是他院子里没有。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冒险带一朵白玫瑰,他本人不象喜欢其它玫瑰花那样喜欢它,因为它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意思。最后一刻,为了避免费尔米纳多心说玫瑰刺有什么含意,他把刺全部掰掉了。”寡妇费尔米纳高高兴兴地接受了阿里萨送来的不含任何意义的白玫瑰。这样花费笔墨、照顾周详的小细节比比皆是,如果把它们用理论批评的解剖刀,从文中剔出来单个观察,也许得出的结论是:它们像中性的白玫瑰一样,显得毫无深意。可一旦将它们放回文中,叙述就立刻因为这些绵延不断的细节而流动起来。
我们不妨把警句式的书写与之比照。如果说细节是为了还原,警句就是和它作用相反的浓缩化合。《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也间或夹杂警句,比如,“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控制反感”……
这些机智的语言,在绵密博大的细节之网的映衬中,难免显得小器。虽然它们朗朗上口,提纲挈领,便于传诵和记忆,但对阅读造成的效果就是:给一泄而下的叙述流以一个停顿,一次阻断。
我们可能会渐渐遗忘《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某些细节描写,它们精彩贴切,但也不起眼,不惊人,它们为整体服务,最完美的效果,就是让人们意识不到它们。
而另一方面,我们会对某些警句印象深刻,比如一个曾经美丽的女人的伤感叹息,“我已经老了”(《情人》),或者激情澎湃、排山倒海的“生命之光”、“欲念之火”(《洛丽塔》)。它们醒目、简洁,让人记忆深刻。尤其是,它们可以被直接引用,或者脱离原有语境,改换原有涵义,嫁接到其他文本中去。因此它们更容易成为讨巧,甚至程式化的东西。在通俗读本中,它们就堕落为陈词滥调。这是写作的惰性,还是阅读的惰性?
四
爱情几乎和生老病死一样,是最日常、最悠久,和每个人最密切相关的主题。也正是太日常太相关了,我们似乎必须来点什么惊天动地的,哪怕被欺骗和误导。于是我们分不清了,感动究竟来自对生活的体悟,还是来自文艺作品硬塞给我们的“悲情想像”。
对现实世界的背离与扭曲,除了作者缺乏正视的能力和勇气,也同读者的纵容与合谋有关。这些集体构筑的“悲情想象”,让我们忘却现实,或者反转过来,按照拙劣的变形,去改造真实生活。其结果就是,习惯装腔作势而不自知,习惯为感动而感动,习惯按固有程式进行阅读乃至生活。
文学的真正力量,是把我们从这种漠然、偏误和漫不经心中惊醒。马尔克斯的高明在于,他用于打破阅读与书写惰性的,不是故作惊人语和花哨的出位,而是戳穿幻相,让直指人心的真实本身浮现。相形之下,同样被贴了“爱情大全”标签的《恋人絮语》,我更愿意称其为时髦的学术著作,或者一种观念性的书写而绝非文学。
当然,在生活面前,文学毕竟不是万能。小说结尾处,霍乱之船似乎无法到达终点,生活为不可知的目的地安排了诸种可能;但小说却需要一个、而且仅仅一个终点。于是,马尔克斯让阿里萨草草抛出“永生永世”四个字。仓促的收场让人意犹未尽。但细想之下,在文本层面终结这个故事,如此之安排,却未必不是最好的:生活向我们敞开无数种形态,但文字只能择其一而凝固。文学艺术作为生活的重构,永远无法达到生活本身那块幽秘深远的最后禁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爱在孤独的尽头
前些天,在拥挤、喧嚣的火车上读完了这本关于爱情的不朽之作。当时,在漫长的旅途之中体味一场更为漫长的人生之旅,只觉的沧海桑田,其中细味,还未来得及深深咀嚼。
只是昨天的某些瞬间,走在这平常城市的街道之上,看到油漆门窗的小店门口,一片神秘的红色烟雾弥漫;看到婴儿趴在行走的妈妈怀中睡觉,像一只贴着墙壁的小壁虎;看到公车上手持蒲扇的老人望向窗外的目光,仿佛从喧嚣话语之中寻得一片澄明的虚空之境。这些场景突然有了一种魔幻的魅力,使我心中一颤,从情感体验上明白了伊斯坦布尔之于帕慕克、哥伦比亚之于马尔克斯的意义。
如同《惶然录》的作者费尔南多在内省的道路上不断写下一本永不完结的书篇,在对外观察的道路上,我们也可以走上永无尽头的分叉小径。而马尔克斯文章之中弥漫的孤独之感、面对生命、死亡的哀伤与宁静气息,以及对于哥伦比亚神秘之处永恒的书写,正是来自于一种感同身受的悲悯情怀,一种体察万事的宏伟气魄。
在欣赏他作品的曼妙旅程中,即使是面对偷偷约会偶然飞来小鸟的偷情者,我们也不会有强烈的愤怒,即使是面对曾制造过诡异杀人事件的独裁者(《族长的没落》之中那孤独而古怪的族长)也不会有深深地畏惧。在马尔克斯为我们带来的一趟趟旅程之中,我们一面在诗般的语言中着迷于神秘而多情的哥伦比亚风景,一面为人物永远无法排遣的孤独境界唏嘘不已。
关于爱情,这文学作品中永恒的主题,人们永远的难解之谜,早已在叙述与话语之中既风头尽出、又伤痕累累了。我们好奇,马尔克斯这部以爱情为主题的作品会散发出怎样独特的芬芳。其实,在他的每部作品中,爱情都常见,伟大而包容、又有动人心扉的力量,只是全都负担着两个人的孤独。
《百年孤独》之中布恩迪亚和乌苏拉虽害怕生出带有带有猪尾巴的孩子但也依然结婚,只是一生中一个人漂浮于天上神秘的幻想,一个人执着于脚下坚实的大地;《爱情及其他魔鬼》之中神甫爱上了可怜的小姑娘西埃尔瓦,却依旧难以逃脱宗教、世俗的魔鬼加在人们身上的沉重枷锁。
虽然对于这部爱情史诗,马尔克斯自称‘不过是写一种老式的爱情’罢了。但我们依旧能感受到生命深处细微的触动、强烈的力量以及永远无法抹去的孤独色彩。
说是写爱情,其实仍旧是孤独之境。对于本书的女主人公费尔米娜,刚一看上去,似乎总有些令人疑惑不解的神秘之处。她骄傲、矜持、像母鹿一样坚定有力的走路。然而最为重要的还是孤独,她是感觉世界的漫游者。少年时代,阿尔萨日以继日地追寻与守候,那些岁月仿佛是一首朦胧美妙的抒情诗。然而花藤下读书的身影,夜晚小提琴忧伤的回旋,疯狂传送的甜蜜话语,以及备受煎熬的相思之苦,到头来只是令人诧异的诀别。费尔米娜给出的原因,恰恰只是感觉,“他那忧郁的像鬼一样的面容”。原来美丽少女只是在爱着爱情本身:神秘朦胧、焦灼的期待、脉脉含羞的温情,想象中的曼妙不过是一场美丽的错误罢了。
而后乌尔比诺医生的出现并不是另一次怦然心动,只是一种仿佛必然如此的决定。其实,纵观费尔米娜的一生,我们可以发现她长久的茫然、即使日后疯狂地喜欢收集各种工艺品,那也只是一种恍然若失的占有欲望;即使是经常会想起少年时代得美妙场景,那也只是一种随年华而伤逝的回忆而已。直到老年阿尔萨那些以迟暮之感书写的信件翩翩飞达之时,那些有关生命的感悟才真正打开了她心中的大门。
而对于阿尔萨来说,他在强烈的单恋之情中孤独大半生。在漫长的守候岁月之中,虽然他多次被魅惑迷幻的女性力量所俘虏,也多次渴求爱情温暖的栖息地,然而依旧要坚持最初的梦想。无论是生活中拼命改变命运,还是努力取得事业上的成就,他的一生可以说都是在为这姗姗来迟的爱情做准备,在一种无法企及的幻想之中独自品味孤独。
对另一位主人公乌尔比诺医生而言,他面容英俊、体面富有,年轻时代的爱情更像是一种征服的欲望。甚至费尔米娜自己也知道,他并不是真的那么爱她。虽在婚姻之外,医生经历了一次紧张刺激、美妙、悲伤的体验,但最终还是踏上了生活原有的轨道。
这部所谓写尽了人世间各种爱情的“爱情大全”,其实也在表现着各种情境之下人们内心的孤独。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以颇为美好、又有浪漫幻想意味的结局收场,可能也是起源于内心深处的同情,渴望理想意义上的真正爱情能带给人天堂般的感受,从而最终逃脱孤独的包围。
马尔克斯一向擅于书写死亡,面对年老、死亡的恐惧、焦虑与哀伤、宁静,总是散发出独特的神秘气息。从开头的叙述之中,乌尔比诺医生面对那间平常的房间,曾不止一次地在没有先兆的情况下想过,“那里真不是应上帝的恩召而离开人间的合适场所”。生与死的关系,和爱情一样永恒而令人迷惑。据说马尔克斯是看到一则老夫妻死在旅行船上的新闻之后写了这篇关于爱情的故事。老年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也颇具神秘气息,在爬梯子捕捉飞上树枝的黄鹂鸟时不幸摔下;而同样暮年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却要在真正爱情的召唤之下进行一场永无止境的旅行,直到死亡为止。
这部爱情专著却有一个别样的名字《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关于霍乱的描写在书中并未占用太多篇幅,虽然读到最后明白轮船可以以霍乱为借口实现永不停泊的海上漂流,但是,霍乱依旧仍是哥伦比亚历史之中的孤独境地,是曾经的悲凉写照。
虽然我们在这里没有看到死去的灵魂、裹着床单飘飞的姑娘,但脱离了魔幻风格的马尔克斯,依旧再书写着哥伦比亚。那在河边张着嘴等待捕捉蝴蝶的鳄鱼,那长着硕大乳房,像女人一样哺育小海牛的母海牛,曾经像符号般在人们心中激起一股深沉的迷幻之感的事物,如今都要消失不见了。正如刚刚看到的新闻,马尔克斯患上了老年痴呆,记忆被魔鬼带走了,仿佛一有个永远处在消逝之中的年代,虽然孤独哀伤,但令人难以怀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3):《霍乱时期的爱情》——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
对这部小说,我事先完全没有提防,甚至看到题目如同畅销小说般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时候,我也没有放在心上,但到看完的时候,我惊诧了,惊诧于两件事:一是马尔克斯居然真的跑去写爱情,二是马尔克斯居然可以一点都不魔幻现实主义的。在这篇“魔幻色彩降到0”的小说里,他是如此义无返顾地抛却了他扬名于世的炫目的叙事手法,用从容淡定而纯熟的文字,写了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当结尾看见船长抱怨说,我们这样来来去去地要开到什么时候,阿里萨说出他准备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前就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我才心悦诚服的被说服了:
马尔克斯,真的写了一个爱情故事,而且,写得很好。我被感动了。
故事的切入位置,是小说唯一不合常规的地方。
医生乌尔比诺进入好友的自杀现场,确证好友确系自杀。他在屋子里找到了好友的遗嘱,并遵照遗嘱找到了他的秘密情妇,妥善而隐秘地将好友的财产留给了她。他在做完这一切之后略有震惊,不解地想妻子倾诉他。他不明白,一个人怎么可以隐藏他的罪行达如此之久。妻子却不以为然。
这段乍看起来和后文并没有多大关系,除了这位好友曾经开的照相馆,在他妻子曾经的隐秘爱情中偶尔出现之外,这是一段和主线毫无干系的情节。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第一章让这部手法传统得一塌糊涂的小说变得有趣:读者好像先从壶嘴进入故事,,在穿过细细长长的壶嘴通道之后,他们才咚地一声跌入壶身真正的故事里。最后,当我们看完整部小说再回头看这位好友的故事:一个亡命之徒,他秘密维系了多年的爱情,隐瞒了四周所有的人,这一切和阿里萨是多么地相似。这部爱情小说,终于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照应了开头。
真正的故事,其实是从电子书的第二章(小说第一章(二))开始的。如果参考原本的章节,它属于第一章的第二部分。这部分牵引着读者的注意力从好友的死亡落到乌尔比诺自己有些滑稽的死亡,然后妻子费尔米纳在丈夫的葬礼上突然又看见了幽灵一般的阿里萨,她彻夜难眠,她还发现,当她啜泣着睡觉时,想阿里萨的成分比想她死去的丈夫更多。这才是真正的楔子,到这里,故事正式进入了正常的程序。三个主角都已出场。
后面开始倒叙。返回到了最初的时间点。从阿里萨第一次遇见费尔纳米开始,到两人的相恋,在费尔纳米父亲的阻碍下用信件艰难地维系着恋情,直到费尔米纳忽然再次见到阿里萨本人,忽然如梦方醒,不理解自己为何对这个平凡而阴沉的小伙子神魂颠倒,断然斩断情思,拒绝了阿里萨,这一段的强度很大,描写完全集中在两人身上,但是把握得极好,你可以感受到这种相爱却无法在一起的焦虑,但作者的笔触却完全是旁观者的笔触,并没有参与进去。
而后医生乌尔比诺出现了,费尔纳米嫁给了出色而无可挑剔的丈夫,两人磕磕绊绊地婚姻生活着,中间穿插了阿里萨一面为费尔纳米保留心中的爱情圣地,一面却不断猎艳的混乱生活,两条平行的线,仿佛没有交汇的一天。费尔纳米是高高在上的,嫁给了身世显赫的丈夫,光环笼罩;阿里萨在船运公司艰难地向上爬,逐渐成功。整个中间部分随着二人活动范围的扩大而视角逐渐宽广,写得丰富而从容。随着爱情主线逐渐展开的,还有拉美霍乱横行、官僚当道、人民苦难的生活画卷,以致有人认为,在那些艰难的画卷下的细碎生活,根本没有爱情的容身之处——“霍乱时期无爱情”【见豆瓣评论】。但是不对,费尔纳米和丈夫的争吵与和好,年迈之后相濡以沫的相互扶持,如果不是爱情,又是什么?阿里萨的爱情进行得艰难而迟缓,他单方面始终为费尔纳米留着内心的空间,有耐心地等待对手的死亡,另一方面,他的纷乱的猎艳过程中,那些来来去去的可怜女人,他并不是没有动情过。爱情在马尔克斯笔下并不是理想化的始终如一,它们有的来去匆匆,有的艰难迟缓,有的昙花一现,有的历久弥新,它们有的湮没在无聊的生活中,有的却将人从无聊的生活中拔出来,变得出类拔萃。如果说马尔克斯想写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的话,他做到了。
进行到乌尔比诺死亡,正叙的时间和小说开头终于接上时,小说的节奏,一下子停滞下来。等待了五十多年的时间终于到来,阿里萨这个出色的狩猎者,终于看到猎物出现在视野范围时,他却发现,青春已经不在了,他犹豫起来。他深爱的女人伏在丈夫的尸体上哭泣,她并不记得过去的爱情,她有的是对丈夫的无限回忆。而在此时,阿里萨甚至遇到了值得他真正爱上的女人,只有十几岁的,性格酷似费尔纳米的女孩,这段类似洛丽塔的关系,让这份持续了太多年的爱情变得更为不纯粹。但是阿里萨不可能放弃费尔纳米,女孩只能成为牺牲品。
两个老人迟暮的爱情,再度丰富了“爱情百科全书”的内涵,它是顾虑重重的,处心积虑的,小心而脆弱的,两人不断地向前又退缩,直到最后,将所有现实置之度外。讽刺的是,正是霍乱,为这份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情提供了最好的避难所,挂着霍乱旗帜的轮船在河面上无止境地游荡,直到死亡的一天。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最后这个数字拿出来的时候,在前面无数的铺垫下,显得前所未有地有说服力。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每一天都由作者用密密扎扎的描写填实了,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儿!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4):新版《霍乱》小记
马尔克斯称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这点我很赞同,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仅以内容论,晚些年写就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作者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则更为深厚。
对普通读者来说,《百年孤独》让人望而却步,《霍乱》更易读,甚至也更耐读。在这里你不用考虑什么哥伦比亚复杂的历史背景,声称本书是反映历史变迁巨著的都是扯淡,《霍乱》就是一部爱情史诗,时代在这里降格为背景,为情节和人物服务,唯有人性与爱情是不变的主题。
在写作特点上,《霍乱》的世界里不像马孔多一样充满魔幻色彩,悬空传道的传教士,升天而去的俏姑娘都不见了,但依然在细节上体现出马尔克斯所独具的想象力,例如费尔米娜不得不卖掉少女时居住的父亲的房子,因为每天下午三点钟从维亚努埃瓦山分秒不差的雷声总让她想起初恋的回忆。阿里萨被杀死的情人和他母亲墓上的两株玫瑰发了疯似的猛长,从此远近闻名的霍乱公墓就被叫做玫瑰公墓了。阿里萨对自己的秃头非常忧虑,他千挑万选终于找到一个合格的理发师,那人却被警察带走了,因为他是个强奸幼女犯。这些桥段都有着一如既往的马氏味道。
本书的诸多译本里,我推崇的是黑龙江出版社姜风光,蒋宗曹翻译的版本。这个版本的翻译水平,即使和王道乾,任溶溶等老翻译家的第一流译作相比,也毫不逊色。
马尔克斯的语言有着非常强烈的个人风格,那就是有着长者般的沉静和洞察,无论从《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百年孤独》中,这种行文叙述的风格都贯穿始终。好翻译用不同的语言表达作者的文字,而不破坏原作的风格。而不高明的译作喜欢喧宾夺主,把自己的语言风格代入过多,读起来有一股调料味。蒋方舟翻译过一篇《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纯以文字论不错,可“九十岁生日的时候,我醒了,像往常一样,在凌晨五点。”这种简明,欢快,还带点少女的青春文艺的语言和节奏,却无论如何也不是马尔克斯了。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有着比比皆是的长段叙述和排比。长段叙述没有拖沓的感觉,反而有一种岁月沉积的宿命感和沧桑味道。这种语言特点,翻译时拆分成短句,就破坏掉原有的语言特色,而维持长句的叙述,则对翻译的水平要求很高。
例如阿里萨突然发觉时光逝去的一段:
“在十二月里的一个礼拜日,面对战胜了大剪刀的玫瑰丛,他看见站在刚架设起来的电线上的燕子时,突然发现母亲去世以来已经过了许多年了,奥林皮亚•苏莱塔被杀害以来过了更长的时间,而距费尔米娜给他回信,表示同意,声称将将永远爱他那个遥远的十二月的下午,则逝去了更长的岁月。”——旧版
“十二月的一个星期日,当墓地的玫瑰丛已经战胜了修枝的大剪子,几只燕子停在为通电灯而刚刚架起的电线上时,他暮然间发现,母亲去世后竟已过去了这么多年,距离奥林皮亚•苏莱塔被杀,则过去了更多年,而距离那个遥远的十二月下午,费尔明娜•达萨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更不知已经流逝了多少岁月”——南海出版社新版
“看见燕子蹲在电线上的那天下午,他从最早的记忆开始,回顾了自己的过去,回顾了一次次逢场作戏的爱情,回顾了为爬上发号施令的位置而必须越过的无数暗礁,回顾了使他产生不顾一切地要同费尔米娜结合的万死不辞的决心的种种往事,只有在这一刻,他才发现光阴流逝。一阵冰凉的战栗使他眼前发黑,不由得把手里的种花工具一扔。亏得靠在公墓的围墙上,才没因衰老的第一次打击而老下去”——旧版
“看见燕子停在电线的那个下午,他从最久远的记忆开始回顾自己的过往,回顾了一桩桩猎艳的情事,回顾了为爬上发号施令的位置曾跃过的无数处暗礁,以及种种数不清的往事,而这一切皆由他那刻骨的决心而起:他誓要让费尔明娜•达萨属于他,而他也属于她,这个决心高于一切,所向披靡。可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一生几乎都已经过去了。五脏六腑的一阵寒战传遍他的全身,他眼前一黑,不由得送掉了手中的园艺工具,靠在墓地的围墙上,这才没有因衰老的第一次打击而倒下。”——南海出版社新版
整书对比来看,杨玲翻译的新版语言更现代,口语化一些,但叙述有些急躁;而旧版的语言则优雅,恬淡,不急不缓。从语言特点上,可以说各有千秋,但对“势”的把握,新版就比旧版逊色。我们讲以文成势,以势御文,文有阴晴明暗,势有轻重缓急。“势”是文章的节奏,如一个人的性格,看不见,摸不着,但就像性格通过人的讲话行事可以推想,文章的势透过书中的语言文字,无处不在。
“常太息以掩泣,恍惊起而长嗟”——《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的势,是长久的隐忍默念等待,到一朝迸发的过程。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表白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再不分离。旧版的语言节奏,不激动,不急躁,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而新版在语言表达上,流于表面,在对话处理上,失之优雅。例如对电影枯燥无聊发出的感慨,旧版译为“天啊,这可真比生一场病的时间还要长。”而新版则译为“我的上帝,这比疼痛还要长!”
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书中更多的流露出感慨,而不是惊呼。新版多处滥用感叹号,言辞激烈给人一惊一乍的感觉。
对出版方“女性的角度更适合诠释《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一态度,我并不赞同,女翻译家和男翻译家对作品的处理有明显区别,女翻译家的作品情绪激烈,表述自白;男翻译家,特别是老翻译家,则语言沉静,有条不紊,对比来看,明显旧版的语言节奏更好。
本书中一个读起来不太舒服的地方是每次提到角色一律使用长长的全名,如“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费尔明娜•达萨”,我猜想这是译者为了体现从原文翻译的原汁原味,但多少有点矫枉过正的感觉。外国译作的惯例是人物第一次出现可以使用全名,后面只称呼名字就行,翻译应该尊重读者的阅读习惯,每次都用全名看起来很别扭。
客观来说,对比同期的翻译作品,新版的《霍乱》水准可以称得上良好,为了购买正版支持喜爱的作家,也因为是首次的无删节版,都值得去买一本。但个人对新版的感受是珠玉在前,曾经沧海。对真正喜欢本书的朋友,建议你还是要读一次姜风光,蒋宗曹的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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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之前写就的黑龙江版《霍乱》读后感(剧透,慎入)
爱像霍乱,没有终点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除了《百年孤独》之外最重要的作品,不同于前边那部耳熟能详的巨作,《霍乱时期的爱情》名副其实,是一个爱情故事。《霍乱时期的爱情》封面简介说这本书包含了人类各种各样的爱情,忠贞的,淫荡的,花心的,转瞬即逝的和生死相依的,包罗万象,应有尽有。我觉得这简介不算夸张,书写的很好,只有一个美中不足,就是女主角岁数有点大,她登场时已经72岁了。我开始还不理解,想了想不由得连连叫高,爱情小说怎么才好看,不就是扣人心弦?让读者提心吊胆吗?就好比红楼梦,林黛玉如果不是多愁善感,体弱多病,而是像我一位女同事那样,身体健康,吃嘛嘛香,满面红光,那也不可能达到今天的高度,是吧?你要理解爱情小说的读者心理,男女主角越是朝不保夕,读者就越希望他们快点结合。您想,这女主角都七十二了,男主角还比她大四岁,急人吧?这还没完,再看看故事背景——霍乱时期,还流行着传染病,您说这样的小说,读起来什么感觉?就一个词,揪心呐。
故事从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开始,当地颇有名望,受人尊敬的医生乌尔比诺,却死于爬树捉鹦鹉这一滑稽事故,当他的遗孀费尔米娜对着灵柩低语着“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之际,躲在社会名流中的费洛伦蒂纳•阿里萨,感觉像是体侧被击中了一枪。
时间倒流回半个世纪,敏感忧郁,喜爱幻想的电报员阿里萨在第一眼邂逅费尔米娜时就爱上了她,她是一个美丽聪慧,自尊得有些自负的姑娘。阿里萨用信件表达爱意,这些情书也打动了费尔米娜,开启了她对爱情的渴望。
费尔米娜的父亲不允许他们在一起,他希望女儿可以嫁给市内的大户人家,借此拯救自己的生意。他百般阻挠,甚至带费尔米娜远行,不让两人见面。
但阿里萨和费尔米娜的分离,并非因为外界的阻力,而是由于费尔米娜热情的突然冷却。就像行驶在河流上的游轮也会突然触礁一样,有多少爱不期而至,就有多少爱不辞而别。在数个月对情郎报以热情的回复和刻骨思念之后,费尔米娜的热情却在与阿里萨重逢时烟消云散。她惊讶自己怎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可怜虫,“爱情不过是些幻觉罢了”,费尔米娜这样告诉自己,于是她只用轻轻一句“不必了,忘掉吧”就把阿里萨推入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思念漩涡当中。而费尔米娜自己,则遂了父亲的愿,嫁给了当地最受欢迎的单身汉——家世显赫的医生乌尔比诺。
乌尔比诺与阿里萨,就像理智与情感,代表着爱情的两端。费尔米娜与乌尔比诺的婚姻生活是幸福的,却又有些枯燥,无聊和厌倦。连乌尔比诺医生自己,都忍不住在上课的时候向学生们自嘲说:“女人结了婚以后,一周例假要来三次。”而阿里萨呢,则在无数个女人身上流连,寻找和逃避忘却费尔米娜的可能,却注定徒劳无功。
伟大的作家,不仅能记录波澜壮阔的时代变迁,也能捕捉到人类最细微的情感火花,将它们汇聚起来。而在这些情感的河流中,有轻声低语的涓涓细流,也有激情迸发的江河大川。马尔克斯是个老妖精,他恰如其分的表达出阿里萨与费尔米娜热恋时的喜悦与狂热,也对费尔米娜平淡的婚姻加以如实叙述,更有力的,是阿里萨半个世纪的痛苦与隐忍,坚毅与忠贞,这些文字带有邪恶的快意,痛苦又回味悠长,它们撞击你的眼,敲打你的心,真切的在心房中能听到回响。
听到乌尔比诺的死讯时,阿里萨正躺在情人的怀中,虽然“自从费尔米娜结婚时起,阿里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有一天能听到这一消息”,可他没有感到喜悦而激动,阿里萨匆忙的赶赴葬礼,没有人比他更出力,提供更多的帮助。他看见乌尔比诺躺在床上,“脸上的神情就像他第一次听人讲起就迫不及待地希望看到他时那样”,阿里萨从完全献身于这一无畏的爱情事业的青年时代起,就连那一刻最微小的细节都想到了,在半个世纪以来,他一刻也不气馁地等待那一天的到来。
为了她,他去追名逐利,为了她,他小心翼翼的保持自己的容貌和身体。在四十岁阿里萨发现自己有秃顶的征兆后,他尝试使用过一百多种药品想要治好它,这甚至让他在别人眼中看起来非常可笑。为了防止因淋雨感冒,他总要煮杯柠檬水,再加点白兰地,“躺在床上用它重复下两片阿斯匹林,裹在毛毯里直到满身大汗。”
“他花费了好多钱,用了许多心计,费了好大的力气,为的是不让人们看出在当年的三月份他已经满了七十六岁,而且在他孤寂的心灵中深藏着一个信念,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人比他爱得更深。”
即使他明白那是一个轻率的行动,缺乏起码的方式和时间观念,阿里萨依然打定主意,在费尔米娜寡居的第一个晚上就向她重申自己的誓言。当费尔米娜送完最后一批葬礼的访客,看到站在空旷的客厅里的阿里萨时,尚未来得及为他的来访致谢,他已经“浑身战栗着庄严地把帽子放在胸前,郁积在心中的话陡然引爆,那句话一直是他的生命支柱。”
“费尔米娜”他对她说,“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多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
“滚开!”费尔米娜对他说“这辈子别让我再看到你!但愿你在世界上的日子也不长了。”费尔米娜的态度并不让人意外,不仅因为多年以来,她已经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抹掉了,即使以我们的角度来想,一个老光棍,一边寻花问柳,一边五十年如一日的暗恋着一位有夫之妇,都是很难接受的事实。费尔米娜沉浸在悲痛中,甚至祈求自己被死神招去,但当不受欢迎的晨光将她唤醒时,她发现自己并没有死,她还发现,自己在啜泣着睡觉时,想阿里萨的时候比想她死去的丈夫更多。
数天后,阿里萨回家的时候,看到有封信飘在门前的水洼里,他立即认出了那刚劲有力的字体,心灵从最初的一刻就告诉了他一切,那就是半个世纪来他一直不安地在期待着的信。
阿里萨持续给费尔米娜写信,连续写了6个月,达一百三十二封之多,这些信帮助费尔米娜度过了那些孤独痛苦的日子,重新开启了她深深埋藏的爱。
两人恢复通信后,阿里萨和费尔米娜的关系逐渐缓和,进而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了,阿里萨开始频繁的登门拜访,这让费尔米娜的儿女感到不安,一个女儿说道:“我们这种年纪谈爱情已经可笑,到她们这种年纪还谈论爱情,简直是卑鄙。”这些话传到费尔米娜耳中,她毫不迟疑的让那个女儿滚了出去:“当年因为我和这个可怜的男人在一起,人们破坏了我们的幸福,因为我们太年轻了。现在你们又想让这一幕重演。”
“见鬼去吧!如果说到了这把年纪,有什么优越性的话,那就是再没有人对我们发号施令了。”
费尔米娜答应了阿里萨的邀请,登上他的“新忠诚号”一起出海旅行。在船上,他们叙着旧情,共同到达了爱情的彼岸,七十六岁的阿里萨和七十二岁的费尔米娜更加明白,不是偶然的运气让他们在一起,而是由于生命与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不管何时何地,爱就是爱,离死亡越近,爱得就越深。
为了免受打扰,阿里萨决定在船上挂起霍乱旗,不接待游客,也不在沿途靠岸,只在万里无云的十二月的天空和永远能航行的河水上往返,当船长听到这一命令时,他被阿里萨不可战胜的自制力和勇敢无畏的爱惊呆了。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未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他问。
而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有两本让人悲凉:一是午夜之子,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诺贝尔文学奖有两个魔咒:一是这个奖通常授权那些已经江郎才尽的作家,二是即使是奖颁给才还为尽的年轻作家,但该作家一定会因为这个奖而无法再写出伟大的作品。
马尔克斯却将这个狗屁魔咒击得粉碎:第一,老马不是老作家,得奖时才年方55岁,同时也是最受欢迎、最有名气的作家。第二,在获奖之前,他早就过着其他诺奖得主鲜少经历的名气和光荣——就像赢得第一座诺奖一样。况且还有第三,他在获奖之后很洒脱地写了一部与《百年孤独》齐名的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
(一)
1983年5月30日,在老马《百年孤独》首版16年之际,他回到卡塔赫纳,这里自从前一年建立了国际会议中心之后,许多重要的国际会议也都落到此地举行,因为他,还因为别的原因,这里逐渐成为“马尔克斯的城市”。
1983年底,马尔克斯重返阿拉卡塔卡,上次回来是16年前的事情。此次回来一个星期之后,他写了一篇耐人寻味的文章——《回到源头》。
这趟返乡之旅一如预期的那般充满了矛盾:一方面,他回到自己最受欢迎的那本书里写的那个叫马孔多的地方,那是启发他写出第一本《枯枝败叶》和影响全球的《百年孤独》的地方;另一方面,这躺旅程实实在在地抹去了一段神秘的经历:成功抹去了他与阿拉卡塔卡之间的关系,一如他在许多方面主动抹去与《百年孤独》的关系一样。
(二)
1984年8月27日上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对《国家报》记者坦诚已经写完三章(计划写六章)的小说之精髓:“一对男女疯狂陷入热恋,却因为仅有二十岁太年轻而不能结婚;等他们经历了人生的风雨沧桑,却因为八十岁太老而不能结婚。”
他表示这本书非常冒险,因为书中充满流行文化的元素:集连续剧、肥皂剧、波丽露的粗俗于一身。这本小说同样受到法国19世纪传统的影响,故事从一场葬礼开始,幸福地以船上的场景结束。
对于《霍乱时期的爱情》,他一开始的构想就不只是关于爱情的省思,老年也是主题之一,虽然爱情这个题材在诺贝尔奖后先行浮现。
川端康成《睡美人》里有一段描写不断萦绕在他的脑海里:“年老的人拥有死亡,年轻人拥有爱情。爱情可以拥有很多次,死亡只有一回。”
1985年春天,老马接受哥伦比亚记者玛丽亚•艾尔维•桑佩尔的探访时表示:自己不是感觉变老,只是发现老化带来的征兆,并面对现实。他发现,随着年龄渐长,更多的灵感涌现,指标过如今明白那并非灵感,而是处于一种放松、写作的状态,暂时有“漂浮的感觉”。“我坐下来动笔之前就已知道书的最后一个句子怎么写。坐下来写的时候,整本书已经在我的脑海里,好象我已经读过一样,因为我已经思考了很多年。”
当然,老马也谈到性。只是很多人注意到,他在书里很少出现“性”这个词。他会使用同样的字眼代替,诸如“仰慕”“爱”。这种混杂的用法,让爱与性在他的上里几乎没有区别,也因此解释了他书写这个题材时所带来的一种特别的味道,一种或许受到诱惑的感觉。
(三)
1985年秋天,老马非常清楚自己是世界知名作家中率先——也许是第一位——使用电脑完成重要著作的人。在梅塞德斯、贡萨罗和外甥女丽珊德拉•巴尔查的陪同下,他把存有小说的磁盘挂在脖子上,乘飞机去纽约,完全像找到魔法石的麦逵迪一样无法松手。
1985年12月5日,《霍乱时期的爱情》出版。
这本小说让全世界如此怦然心动,因为它代表一个完全不同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把自己变成现代的“19世纪的作家”,不再写权力,不再写神秘家族,不再些魔幻大陆,而是写爱和爱的力量。
它带给评论家和普通大众纯粹的阅读体验。“他的名字不仅仅代表爱情、情感、微笑、花朵、音乐、食物、朋友、家庭等等,也与乡愁、回首逝去的美好年华有关:那番石榴的芬芳、充满香气的回忆。
15年后(2000年),已经年过古稀的加西亚•马尔克斯说:“我最近在读《霍乱时期的爱情》,说真的,我很惊讶。看得出我胆子真大,不知道当时我是怎么办到的。其实我很引以为傲。总之我走过来了……我度过生命中某些非常黑暗的时刻。”“是获得诺贝尔奖之后的那几年。我常常觉得自己快死掉了;有些东西一直在那里,那些黑暗、躲在表面之下的东西。”
(四)
蛇年春节时期,又一次读萨尔迪瓦版《马尔克斯传》,萨尔迪瓦穷二十年之功,通过对《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枯枝败叶》《没人有给他写信的上校》等老马几乎作品精心研读,试图通过作品中的细节,去寻找马尔克斯生平轨迹,进而对老马进行“还原”和比对,看来美洲人也对这种“索隐”功夫用得甚深。
说到“还原”,正如余先前所言:
还原的作用在化学中也许切实可行,在历史和传记中,这其实是一个被知识分子虚构出来的事实。我的解释是,即使资料和图片一丝不苟地再现了当时的场景,即使书面或者口述的回忆为我们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的细节,问题是当时的情感如何再现?这些回忆材料的使用者如何放弃他们今天的立场?如何去获得回忆材料本身所处的时代的经验?一句话就是如何去放弃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从而去获得传记人物在其人生的某一时刻的细微情感。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人试图去揭示某个过去时代时,总是带着他所处时代的深深的烙印,就是其本人的回忆也同样如此。
(五)
一个叫佛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她叫费尔明娜•达萨。阿里萨对费尔明娜就是一见钟情,他每天都偷偷看费尔明娜,每天都在公园等她,假装在看书,其实是在看费尔明娜。
腼腆害羞的阿里萨非常有音乐天赋,能拉一手小提琴,同时也沉迷读书,能写出充满文艺风格的情书。在他刚见过费尔明娜,两人还不相互认识的时候,就给心目中的女神费尔明娜写了七十多页的情书。通过书信,他们居然开始交往,甚至私订了终身。
然而费尔明娜的父亲非常讨厌这个男孩,因为他希望自己的女儿将来能嫁给一个更有出息、更有钱的人。那么这个人就是本书的第三个主角乌尔比诺医生。最终,达萨嫁给了无可挑剔的留学生乌尔比诺。
达萨和乌尔比诺磕磕绊绊地婚姻生活着,中间穿插了阿里萨一面为达萨保留心中爱情圣地、一面却不断猎艳的混乱生活,两条平行的线,仿佛永远都没有交汇的一天。达萨高高在上,嫁给了身世显赫的丈夫,光环笼罩;阿里萨则在船运公司艰难地向上爬,逐渐成功。整个中间部分随着二人活动范围的扩大而视角逐渐宽广,写得丰富而从容。随着爱情主线逐渐展开的,还有拉美霍乱横行、官僚当道、人民苦难的生活画卷,以致有人认为,在那些艰难的画卷下的细碎生活,根本没有爱情的容身之处——所谓“霍乱时期无爱情”。
但是不对,达萨和丈夫的争吵与和好、年迈之后相濡以沫的相互扶持,如果不是爱情又是什么?阿里萨的爱情进行得艰难而迟缓,他单方面始终为达萨留着内心的至高空间,耐心地等待,等待;另一方面,他纷乱的猎艳过程中,那些来来去去的可怜女人,他并非没有丝毫动情。
爱情在马尔克斯笔下并非理想化的始终如一,它们有的来去匆匆,有的艰难迟缓,有的昙花一现,有的历久弥新……它们有的湮没在无聊的生活中,有的却将人从无聊的生活中拔出来而悲壮圣洁。如果说马尔克斯想写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的话,他做到了。当故事进行到乌尔比诺死亡,小说的节奏一下子慢了下来,几乎停滞了下来。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的漫长时间,终于到来!阿里萨这个出色的狩猎者,终于看到猎物出现在视野范围时,他却猛然发现:青春已经不再!他犹豫起来。他深爱的女人伏在丈夫的尸体上哭泣,她已不记得过去的爱情,她有的是对丈夫的无限回忆。而在此时,阿里萨甚至遇到了值得他真正爱上的女人,只有十几岁的、性格酷似达萨的女孩阿美利加•维库尼亚,在他整个六百六十二个女人群里,这段类似洛丽塔的关系,让这份持续了太多年的爱情变得更为复杂。但阿里萨不可能放弃费尔明娜,女孩只能成为牺牲品。到了小说最后,两个人都已经垂垂老矣,终于才能在一起,他们人坐在一条内河船上,在霍乱蔓延的情况下,船不靠岸。顺着河流一直往前走。船长问阿里萨:“我们去哪里?”阿里萨回答说:“我们一直往前走,一直往前走,直到‘黄金港’。”此时女主角达萨震惊了,她仿佛听到了昔日圣灵启发的声音。船长被阿里萨冲动的巨大威力惊呆了,他问阿里萨:你觉得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能到什么时候?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了答案,他冷静回答:“一生一世!”
(六)
马尔克斯自己说:“两本书的写作让我筋疲力尽:一是《百年孤独》,二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对我来说,有两本让我心情悲凉,一是《午夜之子》,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百年孤独》是天才之书,充满激扬之气,读来很难,但人会振奋。之所以悲凉,《午夜之子》是因为背后的故事,《霍乱时期的爱情》则是因为将话说绝。
说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6):关于新版。兼说翻译。
世间的翻译,从来没有什么“最高”。那些敢号称自己的译文乃是史上最牛叉,无论张老师还是李老师,都是瞎扯。
在偶看来,真正的高手,应该是:能够还原。
常凯申孟修斯之类肯定还不了原。
在偶然的场合见过新经典的人,问起翻译原则,说是“不增不减,忠实原文”。
窃以为,这只能算是个纪律,不能当成原则。
要成为原则的东西,一定是你能翻过来,就要能还回去。
否则,你这翻译必将大有问题。
在“还回去”的原则下,实在有太多太多的“名译”必将原形毕露。
这些文字其实是只个附属产物。
原本只是想看看新经典版所谓的“全译”到底“全”在哪里,旧版又到底删节了多少,于是对照了两个译本。
其实找起来不费事,删的都是情欲戏,翻到这些部分对比一下便可一清二楚,并不值得大费周折地去比比画画。
需要费点周折的,是比较一下两版间的差异,加之这两天在网上也看到不少关于译本的争论,便随手拣几例录上来,附上西语原文,想想如今懂英语的多,英语水平高的人也多,而且英文译本令老马甚是中意,便附上英译,以备对比。
文中所谓“旧”指网上“备受推崇”的黑龙江版(蒋宗曹、姜风光译,尹承东校),“新”则是新经典刚刚出品的南海出版公司版(杨玲译)。
1、
旧P2:“局长和学生严肃地跟医生打了个招呼,这位医生这次所以到来,主要是出于同情,而不是出于受人崇敬,因为没有人知晓他和阿莫乌尔的友谊之深。”
新P2:“这一次,这庄严中的哀悼之意多过崇敬之情,因为无人不知医生和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之间的深厚友谊。”
西文:Amboslosaludaronconunasolemnidadqueesavezteníamásdecondolenciaquedeveneración,puesnadieignorabaelgradodesuamistadconJeremiahdeSaint-Amour.
英译:Theygreetedhimwithasolemnitythatonthisoccasionhadmoreofcondolencethanveneration,fornoonewasunawareofthedegreeofhisfriendshipwithJeremiahdeSaint-Amour.
旧版的两个分句都与新版译得不同,对照原文和英译,显然,旧版是错的。
2、
旧P134:“邻居们也不正眼瞧她,因为他们对她的事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是看着她穿着圣母献瞻节学校的校服长大的。”
新P150:“而她也没能融入到邻里之间,因为他们中没人知道她的过去,他们眼中的她仅仅是那个穿着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校服的姑娘。”
西文:perotampocoeravecinadesusvecinos,porqueéstoslahabíanconocidosinpasadoyconeluniformedelaresentacióndelaSantísimaVirgen.
英译:andshewasnotaneighbortoherneighbors,becausetheyhadknownherwithoutapast,intheuniformoftheAcademyofthePresentationoftheBlessedVirgin.
两版译文意思相反,新版正解。
3、
旧P140:“叔叔并不看重这位亡兄遗孀的面子,因为光是这个私生子的存在就使他受不了,但终于还是在维亚•雷伊瓦给他找了个电报员的位置。”
新P157:“叔叔最终并没能向他提供这样一份工作,主要是出于对哥哥遗孀的尊重——单是丈夫在外有个私生子的事实就让她无法忍受——但他还是给侄子在维拉•德雷伊瓦找了个电报员的职位。”
这两句话的差异很有意思。关键是:到底谁受不了弗洛伦蒂诺这个私生子的存在?莱昂十二叔叔本身就是私生子,怎么也受不了侄子是个私生子吗?按旧版的句意,“这位亡兄遗孀”指的是弗洛伦蒂诺的母亲特兰西多•阿里萨,可事实上,特兰西多作为皮奥第五并未登堂入室的地下情人,并不拥有“遗孀”这个身份。
西文:Eltíonoledioelempleoporconsideraciónconlaviudadelhermano,quenosoportabanilaexistenciasimpledelbastardo,peroleconsiguióelpuestodetelegrafistaenlaVilladeLeyva…
英译:Hisuncledidnotgivehimthejoboutofdeferencetohisbrother’swidow,forshecouldnotbeartheveryexistenceofherhusband’sillegitimateson,buthedidfindhimemploymentasatelegraphoperatorinVilladeLeyva…
旧版为误译。
4、
其实这种例子还挺多,有空再写上来,懒得一一录了。最后想举一个觉得最有意思的例子。
旧P106:“一刹那间,她发觉自己上了个天大的当,惊讶地在心里自问,怎么可能让一个如此冷酷无情的魔鬼长年累月地占据了自己的芳心。”
新P117:“在那一瞬间,她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的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
西文:Enuninstanteselerevelócompletalamagnituddesupropioengaño,ysepreguntóaterradacómohabíapodidoincubardurantetantotiempoycontantaseviciasemejantequimeraenelcorazón.
英译:Inaninstantthemagnitudeofherownmistakewasrevealedtoher,andsheaskedherself,appalled,howshecouldhaven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