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雇人干活出现意外该如何赔偿,找谁赔偿?

口头劳动关系,发生工伤找谁赔偿?

案情简介:

王某某经人介绍进某公司工作,被安排操作冲床,未签订劳动合同,后王某某被冲床截压双手,经治疗仍造成右拇指末节、右食指及左拇指末节、左食指、左中指缺失。经鉴定,王某某构成工伤,经鉴定符合伤残等级四级。因双方对经济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王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后,王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应给付原告王某某医药费、就医路费、工伤津贴、护理费、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等费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用工合同,只有口头劳动关系约定的,在此期间劳动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由于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形成,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予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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