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日记喜欢(精选24篇)由得瓜学习网收集整理,喜欢请收藏或分享。
日记喜欢 篇1
日记喜欢 篇2
我喜爱尊贵的牡丹,也喜爱香味稠密的桂花,但我最喜爱的是用途多多的菊花。
菊花有的像个身披卷发的小女子,有的像皎洁的明月,还有的像绣球,有的像线团,有的像扇子……千奇百怪的。
菊花的颜色五光十色,数金黄色的最美丽,那一层层金黄色的花瓣包裹着菊花的身体,在阳光下像黄金相同的闪着贵气,美丽极了,让人不由得想凑上去摸一摸、闻一闻。
菊花幽香扑鼻,听老爷说,菊花的用途可多了。它能够泡茶,能做美食,滋味特别好,还能做成中药,治病救人。菊花不但有着许多用途,并且香气浓艳新鲜,让人心情舒畅。
我不只喜爱菊花的美,我还喜爱它的花语。如白菊代表着诚笃正人,冬菊代表着离别,瓜叶菊代表着高兴、夸姣……
我还喜爱菊花阅历风霜, 生命力坚强, 不像温室的花朵那样娇柔、瘦骨嶙峋。它从不炫耀自己,默默地成长。它清净高尚,不向秋风低头,凛然敞开,为秋天增添颜色,像太阳相同照暖人心,驱走寒意。
不只我喜爱菊花,古代的诗人们也喜爱拿菊花写诗,如我喜爱的“暗暗淡淡紫,融融恰恰黄。陶令篱边色,罗含宅里香。何时禁重露,实是怯残阳。愿泛金鹦鹉,升君白玉堂。”诗中的菊花姿态万千、惹人喜爱,有的妩媚动人,有的婀娜多姿,有的清淡高雅。
菊花多美啊!我爱菊花!更要赞许菊花。
日记喜欢 篇3
一年的四季各有各的可爱之处。春季风景迷人,夏季热情奔放,秋季硕果累累,冬季白雪皑皑。每个季节都有我喜欢的地方,但是要我从这些季节里面,我最最喜欢的季节还是夏季。夏季虽然骄阳似火。但是夏季也有他那独特的风情。
夏季来了还可以到我们小区里游泳,在泳池里打水仗。夏季还可以开空调睡觉,凉爽的舒服的睡一个晚上。夏季来了到海边的沙滩上玩,可以在海边捡贝壳。夏季来了就要放暑假了,这是我最盼望的事情了。我还可以吃着各种各样的冰淇淋,草莓味的、香草味的、巧克力味的、西瓜味的等等。
我喜欢夏日的风景。夏日荷花别样红,说的没错,夏日的荷花的确特别美,而且还给人带来一种清新与活力。除了荷花,夏日的晚霞可谓是一道最独特的风景。夕阳西下,留下一片火红的晚霞。倒影在湖水中,将湖水染成通红。小鱼一会儿跳上来,来一个“鱼跃”又跳入了水中。
我喜爱夏季,因为它给我带来它所独特拥有的.乐趣,我们在它给我们的乐趣中玩耍,我们身上的汗水就是那证明。
夏季,我爱你!
日记喜欢 篇4
夏天,纷纷扬扬的,是雨;秋天,纷纷扬扬的,是落地的黄叶;冬天,纷纷扬扬的,是那鹅毛般洁白的雪花。唯有春天,最不可思议的春天,纷纷扬扬的,是那熊熊火焰般永不吹熄的生命奇迹。春天,活泼的让人迷醉,更耀眼的让人炫目。
三月初,严寒离我们远去,美丽的春姑娘也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人间。春风轻抚大地,吹绿了柳树,吹红了桃花;吹回了南去的燕子,也吹醒了冬眠的青蛙――一切的一切,都因为春的到来而变得丰富多彩,色彩斑斓。
田野上,嫩绿的小草成为了枯草的接班,一个接一个地从地里探出小小的脑袋,此刻的草地,有黄有绿,相互衬托。野花们当然也不甘示弱,一朵又一朵争先恐后的竞相绽放,红的,黄的,蓝的,紫的,一丛丛,一簇簇,散发着一阵阵迷人的芳香。碧空中镶嵌着朵朵的白云,云儿在风中跳着舞,优雅,多姿。
快听快听,那是什么声音?那是谁在奔跑?嗒,嗒,小孩儿们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迫不及待地冲向空地,让自己的风筝在天空中大显身手。草地上传来了孩子们欢快的笑声,一串接一串,似乎没有停下的意思,是多么愉快,是多么幸福。站在江边,任风吹拂,我似乎已和大自然融为了一体,去尽情的感受春的气息,去尽情的享春天带给我们的幸福与欢乐――
春天最有特色的当然非春雨莫属了。春姑娘像是谁也碰不得似的,一挨到她,她就会流下眼泪,落下的泪水化为雨水,滴落到大地上。细入牛毛的雨丝,如烟,如雾,如尘,它像一枝有着各种颜色的画笔,描绘着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是白色的,落入水中,河水变得清澈透亮;它是绿色的,滴到柳树上,一个个嫩绿的柳芽露出了尖尖的小脑袋;它是彩色的,使世界万物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颜色――这让我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我关上雨伞,冲进了雨中。在这蒙蒙细雨下,我与春亲密的接触着,和他同呼吸,和他同欢乐。
春天,是活泼的,是恬静的,是平凡的,也是耀眼的。春的到来,不仅使得万物复苏,也同时给我们带来了惊喜,温暖与欢乐。美丽的春天,我的最爱。
日记喜欢 篇5
春夏秋冬四季中,我最喜欢的是夏天,夏天虽然很热,烈日炎炎,还有蚊子,但我也是最喜欢夏天。到了夏天,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大树长得枝繁叶茂,花儿千姿百态,夏天也是万物生长的季节。
盛夏的天气,就像小孩的脸,说变就变。一会儿晴空万里,火辣辣的太阳晃得人睁不开眼睛,一会儿乌云密布,一会儿阳光灿烂,一会儿点三雷鸣,一阵风雨过后,彩虹横在天空,就像一座五光十色的七彩拱桥,太阳会显得更火热。
夏天的傍晚,街道和一些游乐场所显得很热闹,人们在晚饭后,都走出门来凉快,有的在街道上散步,有的在公园等地跳舞,还有的在健身场地锻炼身体,我也喜欢去健身场地去锻炼,我一有时间就会去的,有时也玩一会儿轮滑。
我还喜欢夏天放暑假的时候,可以和同学们尽情地玩耍,可以学一些我们不会的体育运动,还可以到各地去旅游……
总之,我喜欢这美丽的夏天。
日记喜欢 篇6
一阵轻快凉爽的风吹来,让人感觉到丝丝凉意,哦,原来是万紫千红的春天来临了。春天是百花盛开的季节,当无数花洁如玉的花开放时,桃花也竞相开放。
粉里透红的桃花一朵紧挨一朵,挤满了整个枝条,它们像一群漂亮的小姑娘,正在展示自己婀娜多姿的身材,
春雨悄悄的和桃花做了朋友,它那飘飘洒洒丝丝缕缕的雨丝滋润着桃花,所以桃花一天比一天漂亮,一天比一天迷人。近看,桃花就像一颗颗五角星,闪闪发亮;远看,像一片粉红的“云霞”,妩媚动人亭亭玉立。
灿烂的阳光照射着无边的`大地,也照射着美丽的桃花,桃花又美丽又迷人。风儿也和它一起快乐地做有趣的游戏,这时便花影摇曳,粉红的花瓣飘洒在蔚蓝的天空,让世界变成桃花的天地,更让我们的生活充满生机。
桃花不但美丽,而且还释放出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花香引来了只只蜜蜂,它们辛勤地采蜜,忙碌地传播花粉。
正当你留恋于花海时,一阵风拂过,花枝花朵轻歌曼舞,桃树悠悠荡漾,使人心旷神怡,遐想联翩……
桃花真美!
日记喜欢 篇7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军中兽王》、《金银岛》、《斗罗大陆》、《鲁滨逊漂流记》……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那本《金银岛》。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写的,听了我的推荐,相信你一定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读一读这本书。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讲述的是少年吉姆从海盗比尔的遗物中找到了一份藏宝图,得知海盗头子,费林特在一个荒岛埋藏了一大笔财宝。乡绅特里劳尼买下一艘帆船,带上吉姆和医生里弗西等人一起寻宝。在航海途中,吉姆偶然得知26名船员中,竟有19名是海盗,而且大部分是费林特的手下,他们正在密谋叛乱,企图抢夺财富。不料被躲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并告诉了医生等人。于是,船上暗自形成了代表“恶”的费林特一派和代表“善”的医生一派。医生里费西足治多谋,吉姆机智勇敢,几经较量,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费宁特一伙儿,载宝而归。
我喜欢看这本书的理由是吉姆这个孩子机智勇敢,有胆量。用自己的力量加上运气还有智慧把船夺了回来。
书中像这样精彩的故事情节还有很多,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被吸引了呢?那就赶快行动起来吧!
日记喜欢 篇8
我家养了一头母猪。长长的身子圆滚滚的,足足有两米长,眼睛的外面有一个圆圆的黑圈,好像是戴着一副眼镜,鼻子的前面有两个大大的鼻孔,嘴巴很长,尾巴短短的,卷成一个6字形。
这只猪非常贪吃。它常常先用大鼻子拱食物,然后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直到把食物吃得一干二净,才用舌头舔了舔鼻子,回窝安心地睡觉去了。它一睡就是几个小时,很少活动。特别是冬天,它睡的时间就更多了。那个时候,它只知道睡醒了就吃,吃饱了再睡。如果妈妈喂得不及时,这猪就会感到很饿了,一旦饿了就在窝里“咕噜咕噜”乱叫。猪食一舀下猪盆中,那猪并狼吞虎咽似的贪吃起来。
这猪虽然贪吃好睡,但也相当尽职。
当母猪产下一窝小猪时,十多只浑身红润的小猪依偎在母猪的身旁,它们有的在打磕睡,有的却精神饱满地玩耍,有的甚至爬上母猪身上玩滑滑梯。这一举一动让人看了就生爱慕之心。这时,有几只小猪叫了叫,似乎在说:“妈妈,我们的肚子饿了。”突然,母猪一翻身,露出了红嫩的奶头。小猪慢条斯理地走过去,先用嘴巴拱了拱,然后含住奶头,津津有味地吮吸着甜美的乳汁。它们的嘴巴还不时地动了动,奶水从嘴角流出来了,贪婪的小猪连忙用舌头舔了舔。吃饱了的小猪就躺在地上睡。母猪咕噜咕噜地哼着,仿佛在唱着《摇篮曲》呢。多像一个尽职的母亲。
日记喜欢 篇9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一辆小汽车,它的车名叫“红老虎”,它是由一辆汽车和一个遥控器组成的。
你知道它为什么叫“红老虎”吗?因为它的车身是红色的,它还有一个红色的尾翼,样子就更漂亮了,它四个黑黑的大轮子,犹如老虎的四条腿,飞快地奔跑着,这下你知道为什么叫红老虎了吧!
它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它的天线、玻璃、灯和引擎盖,先来讲讲天线吧!天线是用一根铁丝做成的,这根铁丝笔直地立在车身旁边,上面还有一个红红的小接收器,它的门窗玻璃是深黑一片,看不见里面的构造,灯就在它的`最前面,如果到了晚上,它就会自动开灯,照得房里一片光明。我喜欢由引擎盖、车顶、尾箱盖和门窗组成黑银相间的颜色,飞驰的时候,就像一束银光一闪而过,我经常拿着它在我家前坪玩,引来了许多人的观看,大家都很开心。
有一次,有一个小表姐到我家来玩,她把汽车遥控器扔进水里了,遥控器坏了,我就再也没有玩过小汽车了,可它还是我最喜欢的玩具。
日记喜欢 篇10
“书籍――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若没有书,就犹如房间里没有窗户。”威尔逊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由英国罗琳女士的著作《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从小他的父母就被一位自称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杀害。幸好在伏地魔攻击小哈利的时候,他的魔法咒语失效了,不但没有杀掉哈利,反而把自己的力量传给了哈利。
可怜的小哈利被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送入他的姨父姨母家中,可却备受欺负。当哈利岁生日时,邓布利多邀请他去霍格沃茨学习,成为一名巫师。从此,哈利便踏上了神奇而又危险的.巫师道路。可是从哈利入学后,他的亲人便一个个离去,先是爸爸妈妈,然后他的干爸也离他而去,最后一个让哈利有安全感的邓布利多也为了救哈利而离世了。这些亲人的相继离世下,让哈利岁毕业时,满腔怒火去对付战伏地魔。最终,他亲手将伏地魔挫骨扬灰。最后,他终于与妻子金妮幸福生活在一起了。
读这个故事时,你会哭,会笑。我从中学到了哈利不放弃的顽强毅力,他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冷静的神态,以及面对一次次亲人的离去,却仍然乐观的生活态度。
你现在还想知道关于哈利・波特的其他故事吗?在另一个魔法世界还会有什么神奇的事呢,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日记喜欢 篇11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金鱼,它那突起的、大大的、黑黑的眼睛像两颗小豆子。金鱼的颜色有红色的、金黄的、黑色的,还有黑白相间的,有的金鱼的头顶上,还有一点红呢!人们管他叫当头红运。很漂亮!
金鱼最爱吃鱼食。要是你把鱼食一放下去,它看见了,立刻游过去,咬住它,吃到肚子里。金鱼最爱在鱼缸里贴着玻璃游。有时候,还偶尔撞一下玻璃!
有一次,我喂鱼食给它,顺便摸摸金鱼。它感觉到了,飞快地跳起来。我大叫:“啊!我第一次见‘金鱼跳龙门’呀!”从此,我就叫我家的这条金鱼叫跳跳。
我很喜欢我家的金鱼。更喜欢看见它们在浴缸里快活地游来游去。
日记喜欢 篇12
我有很多玩具,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两个福娃。我有两个福娃,这两个福娃是我和爸爸妈妈去北京买的。两个福娃一个叫欢欢,一个叫迎迎,我最喜欢迎迎了,迎迎是藏羚羊变的,因为藏羚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所以我喜欢迎迎。迎迎长着两个长长的角,两个圆圆的耳朵,一双大大的眼睛,真可爱!我的另一个福娃欢欢也很可爱,它是火炬变的,头上全是火,全身都是红色的,只有肚子是白色的,很可爱。福娃欢欢和福娃迎迎的肚子上都有奥运五环的图案。
我为什么要买这两个福娃呢?因为北京奥运会快要开始了,我买个福娃做纪念!
我真喜欢这两个可爱的福娃!
日记喜欢 篇13
在一年四个季节,我反感春天温暖的阳光和和煦的春风、讨厌夏天的炎热、厌倦万花凋谢的冬天、偏偏对落叶萧萧的秋天情有独锺。当夏离开了人间的时候,秋便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了人间。不一会儿,城市中便到处布满了秋天的景象,一点夏天的气息也没有。
秋,来到了校园,这时一片片叶子落在地上,形成了枫林大道。秋,来到了田野,热情的跟挂在玉米树上的一串串金黄色的玉米打招呼,一颗颗黄色灿烂、饱满的玉米粒向人展示秋天特有的姿色。
秋,轻轻地扑上农民们的脸,为秋收增添了“祝福”,为农民增添了脸上灿烂的笑容,秋,把丰硕的果实和美好的祝福留在人间留在了人间,冬天的脚步逼近,秋呢,便拂袖而去,树枝摇曳,落叶欲追随秋的足迹,乘风而去,在空中打转了几个圈子,又飘然而落,留下了一个美好的思念和静静的沉思,秋就这样默默地为人们服务,而我们也不知该回报什么给它,我喜欢秋,更喜欢它那不求回报,甘心为人们服务的情操。
日记喜欢 篇14
大家猜一猜,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什么呢?那就是乐高啦!她是我在日本旅游买的,我特别特别喜欢他,他就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每时每刻我都会跟他玩,他的’本领特别多,能拼出无数的东西,我想要什么就能拼出什么。
乐高他就像孙悟空,会七十二变,每块乐高的最上面都有六个小疙瘩,每块乐高都有不同的颜色,有些乐高长,有些乐高短,有些乐高粗,有些乐高细。
有一次,我跟乐高玩的时候,妈妈给我和乐高一起吃水果,为了让乐高吃到水果,我把他拼成了恐龙,我和乐高龙飞凤舞的吃起来,我和乐高吃了一半的水果,另一半留给妈妈,我把乐高拼成战船,让他保家卫国,争点气,没想到的是,乐高不喜欢保家卫国,而且乐高很不愿意了,他不喜欢游泳,所以不动了,我看乐高生气了,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好点子,我就把乐高拼成了赛车,乐高赛车“嗖”的一声,跑走了。
我终于知道乐高喜欢陆地,乐高不喜欢水,乐高喜欢七十二变,乐高喜欢赛跑,乐高喜欢陪伴我,乐高喜欢恐龙,乐高喜欢孝顺妈妈,乐高喜欢的跟我一样!
日记喜欢 篇15
我喜欢的玩具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数也数不清。但是,我最喜欢的玩具是超轻黏土,因为它让我变成了一位魔法师,有时候我让它变成美丽的小鸟,有时候我让它变成可爱的小兔,有时候让它变成凶猛的老虎。
记得有一次,我用了一大盒超轻黏土做了一朵七色花。它是一朵五彩缤纷的花,因为它的花瓣有各种各样的.颜色。叶子像一把绿色的小扇子,花的杆像一根筷子,美极了。妈妈看了非常高兴,一个劲地表扬我。我要谢谢它,是它让我拥有了快乐,收获了赞美。
每次我玩完了,都会小心翼翼地把盖子盖上,不然就干了。桌上的小黏土我都会把它捡起来,一点一点地放进去,生怕浪费了一点点。
我喜欢超轻黏土,它是我的好朋友,还给我带来了快乐的时光。
日记喜欢 篇16
夏天过去了,秋天悄悄地来了,我非常高兴,因为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的’季节就是秋天。
为什么我喜欢秋天呢?因为秋天到了,我家果园的果实都成熟了。葡萄像一颗颗紫色的水晶珠子,透亮透亮的,惹人喜爱。红艳艳的苹果,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在微风中向我点头,好像在说:“欢迎你,我的小主人。”一个个柿子压弯了枝头,好像快要掉到地上了。还有我最爱吃的番茄,一个个红彤彤的,真想马上吃上几颗!每天放学后,小伙伴们都成群结队地到我家的果园摘果子吃,别提有多热闹了。果园的前面是一片稻田,一眼望去,好像一片金色的海洋,一阵风吹过,金色的海洋泛起了一阵阵波浪,好看极了。
秋天的天空特别湛蓝,特别深远。那朵朵白云点缀在蓝色的大幕中,很是亮眼。云朵随风飘动,还能千变万化。有的像一匹匹骏马,在云海里飞快地奔跑;有的像一只只绵羊,在悠闲地吃草,有的像一群白色的小狗,互相追逐嬉戏,只要你愿意看,你就一定会有许许多多有趣地发现。
秋天好甜!好香!好美!我爱秋天。。
日记喜欢 篇17
我的家乡在誉有“中国牡丹之都”的菏泽,我爱家乡的牡丹。
对于牡丹,我们菏泽人有种特殊的感情,它不仅让我们赏心悦目,更让我们感到无比自豪。每年四月的牡丹文化旅游节更吸引了成千上万的中外游客,此时,好客的菏泽人敞开大门,欢迎四方宾客的到来。
又是一年赏花时节。“哇!花真香啊!”当你走进牡丹园,就会听到游客们发出的阵阵赞叹。花园里的牡丹花一簇簇、一片片,开满在晴空下,使你分不清哪里是叶,哪里是花。一阵风迎面扑来,花香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放眼望去,整个花园的牡丹花争奇斗艳,五彩缤纷,简直成了花的海洋。看那牡丹花,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姹紫嫣红,真是美不胜收。
我爱牡丹花,因为它开放时轰轰烈烈、十分大气,不像有些花开得稀稀疏疏,没完没了。我爱牡丹,还因为它是我们的国花,代表着祖国的繁荣昌盛,我真为家乡感到骄傲。
日记喜欢 篇18
我喜欢的花有很多很多,优雅的兰花,粉红的桃花,金黄的油菜花,芳香四溢的玫瑰花……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花中之王――牡丹花。
有一次,我到姨妈家去玩,我在她家发现了一个花瓶,里面插着一大束牡丹花。我一下子被这束牡丹花吸引住了。我走近一看,牡丹花的叶子跟手掌差不多大小,叶子周围长满了小小的锯齿。每一朵花里外都有好几层,层层叠叠的,粉的如霞,白的像雪,蓝的似海,红的似火,真是美不胜收。小扇子一般的花瓣,只要有风轻轻一吹,轻轻颤动。远远看去,就像一片五彩缤纷的锦缎,给这屋子添了一份色彩。
牡丹不仅美丽,还有很高的药用价值,美容,泡茶……牡丹的用途可真多呀!
牡丹是幸福美好的化身,是繁荣昌盛的象征,所以是我们的国花之一,它预示着我们的国家一定会繁荣富强。有人说:“牡丹美,但不香.”这让我想到了一个美丽的传说:武则天来到花园时,见花开得少,就说:“明日我来观园,花必须开。”第二天,她再来时,只有牡丹未开,就命人将牡丹送去洛阳,奇怪的是,到洛阳后,牡丹开了,又香又美!
我爱花中之王――牡丹!
日记喜欢 篇19
High school is a very important stage for every Chinese student, because they will study and fight for their future together. When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 is over, it means the end of this stage. Some may go to college and some may choose to work. No matter what the choice they make, they need to be separated and begin the different chapter of life. My classmates decided to make a great appointment. We would meet in the school in twenty years. At that time, we could see the change of the school and talk about our school time. Though we would soon to be apart, we looked forward to the future meeting and wouldn’t feel sad. Thinking about the unknown future, we were excited and scared, but we believed that we could get over and became the better ones.
日记喜欢 篇20
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是一个虽然炎热却能给人带来欢乐的季节。
早上,晴空万里,云彩飘扬,小鸟在枝头上唱着欢乐的乐曲。到了中午透蓝的天空上挂着火球般的太阳,云彩好像被太阳烧化了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听见无精打采的知鸟在树上唱着沉闷的歌曲。傍晚,晚霞烧红了天空。人们不约而同的出来散步,一阵清凉的微风吹去了人们一身的疲劳,一身的炎热。他们三三两两的,有的带着孩子玩耍、有的在做运动、还有的在聊着今天发生的趣事。
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里有着最特别的日子―――我的生日。因为这一天我都会同我的家人,在精心安排下,度过美好的一天。
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里有我喜欢的运动―――游泳。在水中嬉戏,让我倍感轻松,把所有的烦恼抛到九霄云外,自由自在的享受。
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里有很长的假期―――暑假。假期里会同我的家人及朋友有一场非常难忘的外出旅行。旅行中会收获到很多知识,增长很多的见闻。
夏天是炎热的、是欢乐的、更是充满活力的。
日记喜欢 篇21
我喜欢的花有很多,比如:国色天香的牡丹,清新飘逸的兰花,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美丽纯洁的玫瑰花。
玫瑰花的样子美若天仙,花瓣嫩嫩的,摸上去,很柔软,毛茸茸的,就像一张小天鹅绒。顶部向外卷,像一个小小的贝壳。个个挨挨挤挤。层层叠叠。像玛瑙似的。不时还会发出淡淡的清香。
花的下面有个不起眼的花萼,它的尾很尖,仿佛在保护没开的玫瑰花,花萼的.下面有一条茎,到处都是保护自己的小刺,像一根根大头针似的。叶子周边都有锯齿,深绿肥厚。玫瑰花不仅美,颜色也缤纷五彩: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黄的像金,蓝的像天・・・・・・美丽极了。
当然,玫瑰花的作用也不少,它用来香薰,可以做香料,可以做染料,也可以装饰房间,还可以晒干来泡茶喝・・・・・・欢玫瑰花,喜欢它高贵谦虚的品质,喜欢它缤纷五彩的颜色,更喜欢的,是它那默默无闻的奉献和精神。
日记喜欢 篇22
每个季节都有自己的特点,春天鸟语花香;夏天骄阳似火;秋天凉风习习;冬天白雪皑皑。而我最喜欢白雪皑皑的冬天。
下雪了!赶紧伸出你的手呀,来捉雪籽娃娃吧!她们跳到你的手里,立刻就化成了水。哎呀!雪籽娃娃还躲进你的脖子里来取暖了,弄得你凉飕飕的起鸡皮疙瘩,立刻缩起脖子呵呵笑。有的雪籽娃娃落在地上,她们滚着,跳着,玩着玩着就无影无踪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片片棉絮般的东西轻轻地落在你的手上,她是那么轻柔,像棉花糖一般柔软。放在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原来这是雪花,轻盈曼妙的雪花,她们悄然无声地飘落,给大地换上了洁白无瑕的外衣。
真美啊!天空一下子变得亮堂起来。白雪把破旧的屋顶掩盖得干干净净,把光秃秃的小树打扮得漂漂亮亮,那些挂垂着的冰凌,有的像宝剑,有的像鹿角……那些万古长青的松柏似乎是承载着快乐、幸福的圣诞树,突然,不知道被谁“恶作剧”地一摇,那些白雪像天女散花般飘落下来。此时,我想到一句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街道上的白雪渐渐厚了,亮晃晃的让人不忍心踩上去。动物们在雪地上撒欢,留下了它们的杰作――月牙儿、梅花儿、竹叶儿……
哈哈哈,太好玩了!我们终于摁捺不住了,一窝蜂地冲了出去,要堆个雪人做纪念。于是我们先滚一个特大号的雪球做身子,不料,一个小伙伴一不留神,一个倒栽葱扎进了雪堆里,笑得我们上气不接下气。我们拔萝卜似的把他拔出来后,又做了一个小的雪球当雪人的头,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将它安放在雪人的身子上。然后我们再找来两颗黑色的弹珠做眼睛,用胡萝卜做鼻子。“手呢?”只听“咔嚓”一声,原来是树枝被雪压断了。我们急中生智,就地取材,把树枝拿过来,插进雪人的身子,做好了雪人的手。“打雪仗咯!”话音刚落,几个雪球朝我飞来,我“嗖”地一声蹿到雪人的后面,躲过了“子弹”。在雪球绽开的同时,也绽开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我爱冬天,我爱冬天的精灵――雪花!
日记喜欢 篇23
春夏秋冬四季中,我最喜欢的是夏天,夏天虽然很热,烈日炎炎,还有蚊子,但我也是最喜欢夏天。到了夏天,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大树长得枝繁叶茂,花儿千姿百态,夏天也是万物生长的季节。
盛夏的天气,就像小孩的脸,说变就变。一会儿晴空万里,火辣辣的太阳晃得人睁不开眼睛,一会儿乌云密布,一会儿阳光灿烂,一会儿点三雷鸣,一阵风雨过后,彩虹横在天空,就像一座五光十色的七彩拱桥,太阳会显得更火热。
夏天的傍晚,街道和一些游乐场所显得很热闹,人们在晚饭后,都走出门来凉快,有的在街道上散步,有的在公园等地跳舞,还有的在健身场地锻炼身体,我也喜欢去健身场地去锻炼,我一有时间就会去的,有时也玩一会儿轮滑。
我还喜欢夏天放暑假的时候,可以和同学们尽情地玩耍,可以学一些我们不会的体育运动,还可以到各地去旅游……
总之,我喜欢这美丽的夏天。
日记喜欢 篇24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爸爸。我的爸爸头发短短的,眼睛大而圆,尖尖的鼻子,中等个子。
爸爸特别爱烹饪,就算家里只剩下一两样食材,爸爸都能做出一道令人垂涎三尺的菜。有一次,爸爸在厨房里煎牛扒,我闻到香味就像小馋猫一样,飞快地跑过去,心急地问:“爸爸,牛扒煎好了没?我的肚子一直在拼命地打鼓呢。”爸爸笑着点点头,利索地把煎好的牛扒盛放在干净的盘子里,我连烫都不管了,叉了一块就往嘴里塞。很快,牛扒都被我吃光了,我连盘子上的牛扒汁和黑胡椒酱都没放过,全都舔得干干净净的`。吃过不忘给老爸竖起大拇指连声赞叹:“爸爸做的牛扒味道一级棒!”
爸爸是个工程师,虽然他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工作认真,有担当。记得有一次,他们负责的工程距离验收只有一个星期,为了不耽搁验收,爸爸和工人叔叔们一道连续三天三夜待在工地里施工,工程最终提前一天完工了,爸爸这种精神真值得我学习。
爸爸爱家人,爱生活,工作认真,有担当,是我学习的榜样,我爱我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