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魅力”这个词,很多人都会把它归之于诸如社交礼仪、穿着打扮这一类的外在表现的范畴。
绝大多数人对于“魅力”的第一感觉更多的是倾向于“外在”的理解。比如,不少人都会把“魅力”理解为一场个人独角戏,是一种“单向”的状态——在各种场合毫无遮拦地展现自己的能力、财富或是学识。这就硬生生的把“魅力”走成了“邪门歪道”,或是进入了“走火入魔”而不自知的状态。
不管“魅力”这个词被如何“表象化”,你总会遇到这样的一类人——他们真的具备施展魅力的天赋,让你为之倾倒,他们好像真心喜欢你,非常重视你的看法,会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你的身上。
内观己心
和他们在一起,无论周围有没有其他人,他们的眼里只有你,他们会让你感到你才是他们遇到的最具魅力、最重要的人。
更重要的是,如果你们之前从未谋面,而你已经从旁人那里得知关于他们的某些苛刻的看法,当你们真的见面之后,与他们在一起的愉悦感会让你把之前的看法全部放在一旁。
你肯定会想到某位伟大的政治领袖、成功的商界人士……自此,哪怕是娱乐圈的演艺人士,都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职业发展逻辑——“巨星”和“明星”——“巨星”,万人敬仰,魅力无穷,几乎没有黑粉;“明星”,影响力路径较窄,“死忠粉”很多,但黑粉也很多。
如果有一种能力能让你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给他人带来特别美好的感觉,并且能够对你的生活、工作带来巨大的价值,它就应该是:魅力。
当然,有很多人都不太相信“魅力”的作用,抑或是把“魅力”片面地理解为“社交能力”一类的属性,这未免就有些极端化了。
西摩·圣约翰曾对肯尼迪总统有过这样一番描述:
约翰·肯尼迪开心一笑,连树上的鸟儿都会被他的魅力所折服。
也有一些人会认为:“魅力应该是天生的,如果天生就没有魅力,那也没办法!”
但是,人际交往艺术和技能的研究试验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
在生活中,有些人看起来的确天生就有魅力。但魅力并不是我们基因中的某种神秘成分,而是大多数人有意或无意地运用一些具体技能的结果。
换句话说就是:魅力是可以习得的。
外察世界
美国著名的教育家,博恩·崔西曾对“魅力”这个词做过一个准确的定义:
魅力,就是构建非凡关系的能力。
仔细观察这个定义,你会发现“魅力”的两个关键因素:
· 它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甚至是多向的;
· 它不是自我的发挥,而是利他的逻辑。
我们会发现,那些平日里光芒四射、到哪都是焦点的一类人,他们值得我们羡慕往往是因为他们有涵养、不张扬——让周围的人如沐春风。
心理学家认为性格的核心是自尊,也就是“你爱自己有几分”。自尊的表现形式是:在任何时候,人的自我价值和自我认可度的总和。
一般地,人们会因为强烈的情感,而容易感情用事,并且会从逻辑层面找出合理性为自己开脱。人们会受其情感状况的强大影响,尤其是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影响。
在孩提时代,我们对父母的行为和反应非常敏感。这些早期的影响往往会伴随我们一生——随着成长,我们逐渐扩大了自己的社交圈。社交,能从方方面面提升一个人的自尊,也就是提升个人内心的愉悦感。
启迪多元思维
想想那些你认识的最有魅力的人,观察他们的行为举止,仔细斟酌他们在彰显魅力的时候做了什么,看看他人对此作出的反应……
回到之前关于“魅力”的两个关键因素:
· 它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甚至是多向的;
· 它不是自我的发挥,而是利他的逻辑。
也就是说:
· 有魅力的人都是带给他人快乐的,顺便自得其乐。
· 魅力的秘密在于,让他人感受到他们自己的价值。
换句话说,真正的魅力,就是让人感觉到愉悦的能力。而所谓的让人愉悦,核心就是满足他人的自尊心,让他人感受到自我价值。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如果你能够使他人感受到的自我价值越多,越满足他们的自尊心,他们就越觉得你有魅力。
正心正举
可能你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只想过好我自己的日子,别人过别人的日子,我真的要挖空心思提升魅力来满足他人吗?
需要明确的是:除了死亡是边界以外,每个人的一辈子实际上都是一场“无限游戏”。在这场游戏的过程中,我们一直都在扩展这个“游戏”的边界。
比如,今天你是个学生,你有自己的同学;工作之后,你的边界继续扩展,你认识了新的同事;有所成就之后,你的边界还在继续延伸,会有更多的人想来认识你……
直到死亡来临之前,我们都在推动这个“游戏”的边界向外扩展。而在不断扩展边界的过程中,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谁会帮到我们。
所以,成为一个有魅力的人,并不意味着我们要讨好这个世界。相反,想要过好这一生,“魅力”是把这个无限游戏玩下去且玩得好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