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优秀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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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一把闪闪发光的宝剑,它是我八岁时妈妈送给我的礼物,它是我最好玩的玩具。

别看这把“剑”看着很短,只要你轻轻一甩,就会变出四节。每节的颜色都各不相同,分别是黄、粉、绿、白。一摁剑柄上的按钮,宝剑就会发出五颜六色的光,真漂亮!

小朋友看见我拿着五彩的剑,都觉得我很威风。每次玩剑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很帅,我希望自己能像战士一样英勇无比。

这把剑让我的童年生活充满了无限乐趣,我真喜欢它!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2

我家小区里有一片桂花林,不是有一句话说得好吗,“八月挂花香又香”。

八月到,桂花林里一片金灿灿的,桂花树的叶子碧绿碧绿的。绿油油的叶子下躲藏着一簇簇金黄色的小花,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它们散发出那迷人的香味,一阵阵凉风轻轻吹过,那些花儿就飘飘洒洒地飞落下来,像一只只飞舞的蝴蝶。我拾起被花吹落的小花,放在手里,仔细一看,这些小花有的是四片花瓣的,有的是三片花瓣的。把这些小花捧在手心,放在鼻边重重的吸了吸,“啊!真的是太香了啊!”

摘了一束迷人的桂花,细细的看着它,它长得很小,犹如一粒粒米饭,黄色的小小花瓣,可是十分美丽。它虽小,但它的香气能香飘十里,让每个人都迷上,喜欢它那独特的香味。

桂花,迷人,我迷上了它,爱上了它,爱它那迷人的味道,爱它那美丽、温暖的颜色。如果你摘下一束桂花,就得悄悄地好好地收藏起来。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3

我不喜欢春天的慵懒,我不喜欢夏天的炎热,我也不喜欢冬天的寒冷,我唯独对秋天的味道情有独钟。秋天的味道是多变的,有时甜甜的,有时酸酸的,有时苦苦的,有时辣辣的??秋天的味道是甜甜的。红红的苹果挂在高高的枝头上,像一张张可爱的笑脸,在微风中跟我们招手,忍不住咬上一口,那股子甜味从嘴里一直流到心里。

秋天的味道是酸酸的。早结的桔子青翠欲滴,仿佛一个圆圆的绿宝石。剥开果皮,青黄色的果肉上布满了白色的细丝,挑一瓣嚼上一口,那个酸,保准让你牙齿跪地求饶。

秋天的味道是苦苦的。嫩嫩的苦瓜上面有几条长长的“皱纹”,好像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公公。别看它味道不怎么样,确实能起到清热解毒的作用。

秋天的味道是辣辣的。在矮个子的辣椒树下挂满红的、黄的、青的辣椒,很像圣诞树上挂着的各式礼物。秋天的味道你尝过了吗?出门去尝尝吧!有了秋天的味道,我才会如此喜欢秋天,你喜欢哪个季节呢?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4

有人喜欢花开草长的春天,有人喜欢瓜果飘香的秋天,有人喜欢大雪纷飞的秋天,而我喜欢烈日炎炎的夏天。

夏天到了,池塘里,荷花盛开就像美丽的姑娘在跳舞。公园里,一颗颗大树像一把遮阳伞,给人们带来清凉。树上,知了在叫,就像在说:“好热啊!好热啊!”

在夏天,最凉爽的就是跳进游泳池,欢快地像鱼儿一样游来游去。最令我高兴的是吃甜甜的’,冰冰的冰棒。更让我开心的不止这些,还有边吹空调边吃西瓜。

我爱夏天,夏天是多么美丽、多么快乐的季节!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5

感动,它好像一把火,给我们送来了温暖;感动,它好像一根蜡烛,给我们带来光明;感动,它好像一把伞,为我们遮风挡雨;感动,它好像……其实,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让我们感动。那些感动“惊天地泣鬼神”让我们为之震撼。

今天,我们看了《感动中国》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胡忠、谢晓君夫妇的所作所为。他们在藏区坚守指教12年。在这之前,他们都在成都中学当老师。20xx年,胡忠的事四川一所福利学校急需老师,当时他想都没想,毅然决然地前去支教。3年后,谢晓君带上年幼的女儿,也去四川支教了。高原的天气让谢晓君腰酸背痛,可她却不肯去看病,依然坚持着。

他们带上三岁半的女儿,是为了更多的孩子。他们放下苍老的父母,是为了成为最好的父母。不是绝情,是极致的深情;不是冲动,是不悔的抉择。

这一件感人至深的事情,怎能不激励我们我们的奉献自己呢?事实上,感动不仅仅是舍己为人,在公交车上给老人。孕妇让座,同学有问题时,专心致志的帮助他们一起度过难关,甚至弯腰捡起地上的垃圾……这些小事虽然看上去微不足道,也不足以堪称伟大,但是却能温暖我们的`心,让我们沐浴在美德之中。

胡忠夫妇是平凡人,但是他们却做了不平凡的事。他们是伟大的,值得我们学习!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6

最近太阳公公开了一家医院――太阳中心医院,这天,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个病人真奇怪,他穿着一身土黄色的衣服,身上鼓起许多不该有的包。衣服上只能看见到有限的绿色、蓝色。“哎哟……哎哟……”这位病人痛苦地呻吟着,一瘸一拐地走进诊断室,太阳公公大吃一惊:“地球兄弟!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啊?”

“唉,一言难尽啊!”地球皱紧了眉头。“地球,快请坐,我来为你诊断一下病情。”太阳公公拿过医药箱,掏出听诊器。

“地球,你心跳过缓,心律不齐,而且严重缺血,需要马上补铁、锌、钾、铜等100多种矿物。能不能讲讲这是怎样造成的呀?”太阳公公摘下听诊器,端来两杯茶,想让地球的心情放松一下。

地球两眼汪汪地说:“唉!说来话长啊。几十万年前我特别漂亮,有绿色的森林、蓝色的大海,各种充满活力的小生命。那时候,我的.生命力多旺盛啊,新鲜的血液不断输送到我的头脑里,我的体温也一直很稳定。可最近这十几年……”地球两眼通红,慢慢地喝了一口茶。

“在我身上有一种强大的生物――人类,他们不爱惜我的身体,为了谋求私利,砍伐了许多宝贵的绿色森林,掏空了我身上的矿藏。现在,我身上的绿色正在迅速消失着。他们为了生活方便,大量排出的废水废水、废气,使我的皮肤遭受着严重的破坏!”

“人类砍伐了树木,开始在草地上建造高楼大厦、工厂,我的身上长满了包,田野、森林却越来越少……。”地球抽泣着,“我知道了,你得的是寄生虫病,人类就是寄生虫”“对对对,他们赖在我身上一代代生息繁衍。他们太不爱惜自己的家园了!”地球气愤地说,“但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唉,”太阳公公无奈的说“这样的病,我也无能为力,解铃还需系铃人,你的病最终还得由人类自己来治……”

为此,太阳中心医院向人类发出警告:“为了你们自己的生存你们必须保护好自己的母亲—-地球!”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7

想采颉一片绿叶/编织你飞动的柳絮/想收集一捧暖阳/点缀你飘逸的发梢/想挽留一点雨滴/放大你醉人的微笑/而你,我最喜爱的季节―春天/轻轻来到……

――寄春天

盼望着,盼望着,沉睡的大地被盎然的春意唤醒,鸟语花香,柳絮纷飞,草色迷离,尽在春之韵。

涟涟春日,花草树木万物一同苏醒。看,树枝上叶芽拱破了芽苞,探出头来,尖尖的,细细的;赏,一朵朵粉色的桃花浅施粉黛,如玉脂般晶莹,似笑靥般婀娜,一枝枝,一簇簇。喜爱春天,喜爱春天的植物。

澹澹春水,和风细雨绵绵不断。和煦的春风拂过杨柳,掠过清波,夹杂着蒙蒙的细雨迎面扑来,雨,沙沙沙,风,呼呼呼。拂去了一冬的沉闷,荡涤了一切的污浊,漾开了一池的喜悦,编织起一季的记忆。喜爱春天,喜爱春天的风和雨。

漫漫春光,黄发垂髫缤纷连连。沉寂了一个冬日,大家又恢复了活力,孩童们在草地上蹦跳玩耍,学生们在教室内奋笔疾书,青年们在工厂里埋头苦干,农民们在田地里辛勤耕耘,享受着无限的春光,感受着喜悦的春日。喜爱春天,更喜爱春天的活力。

春日,如诗般瑰丽,如梦般甜美,如酒般香醇,又是一年春柳绿,丝丝情怀飘春榭!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8

大班时,我们全家搬来百年老镇居住。那时爸爸发现大楼的地下室有乒乓球桌,可以好好利用,这就是我开始接触我最爱的运动乒乓球的源由。因为有现成的场地,加上有耐心的教练爸爸,我就开始了我最爱的乒乓球运动。

一开始我向爸爸学打乒乓球,那时我看爸爸和他的朋友打乒乓球,觉得很好玩,所以我更加勤快练习。因为我有很浓厚的兴趣,于是爸爸又帮我另外找林老师来教我打球,虽然一周只有一次的指导练习,不过我很珍惜每一次的教导,每次都很认真的练习。

我很幸运的’,刚好双龙小学筹组男子乒乓球队,于是爸妈把我转到双龙小学就读。加入乒乓球队后,看见李教练出神入化的动作,让我更想学习乒乓球的高超技巧。我除了固定时间在学校练习以外,周一和周四的晚上,爸爸还会帮我加强训练。虽然很累,但是很开心,因为我很想成为少年乒乓球国手。

现在我已经参加过很多比赛,虽然名次都不是很理想,都是十几名,不过我相信只要我好好努力,持之以恒的练习,我一定会越打越好,成绩也会步步高升,最后达成我当少年乒乓球国手的梦想。

从事乒乓球运动,让我很快乐。在打乒乓球时,不仅动来动去,使我更健康,而且要跟对手谍对谍,可以让我们的思想更灵活,也学到如何动脑筋。所以这一段漫长的路,我要坚持下去,将我爱的运动,变成我的专长。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9

秋季,是个美丽的季节。虽然,许多鲜花和小草已经枯黄衰落。但是,在百花凋零的季节里,菊花却傲霜斗雪,迎着寒风,绽开了它的第一个花苞。那微微颤动的花瓣,修长美丽,好像一个正在翩翩起舞的少女。菊花的颜色也很多。白的像堆积起来的层层白雪。粉的像季边绚丽的晚霞。千姿百态,各具风韵。秋季的枫叶也是美的,远远望去,红的好像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焰。给枯黄的山坡,增添了一抹绚丽的色彩。秋季树叶儿也枯黄了,但青松、翠柏、香樟的叶子却是那么的绿,直逼你的眼。在瑟瑟的秋风里,又增添了一抹新绿。我爱秋季的美丽。

秋季,是个凄凉的季节。要不,怎么会有“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念?怎么会有“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季涯”的悲哀?怎么又会有“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的期盼?在秋雨绵绵中,一曲《昭君出塞》,让人想起了远嫁边境的昭君。她带着自己心爱的琵琶和对家乡的恋恋不舍走了,为了汉匈的友好相处和文化交流去了大漠。但终因思念家乡,而病死异国他乡。可她临死前仍不忘抱着从家乡带来的唯一的物品―――――琵琶,带着思念,带着痛苦,她,就这样走了。我爱秋季的凄凉。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0

大家猜一猜,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什么呢?那就是乐高啦!她是我在日本旅游买的,我特别特别喜欢他,他就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每时每刻我都会跟他玩,他的本领特别多,能拼出无数的东西,我想要什么就能拼出什么。

乐高他就像孙悟空,会七十二变,每块乐高的最上面都有六个小疙瘩,每块乐高都有不同的`颜色,有些乐高长,有些乐高短,有些乐高粗,有些乐高细。

有一次,我跟乐高玩的时候,妈妈给我和乐高一起吃水果,为了让乐高吃到水果,我把他拼成了恐龙,我和乐高龙飞凤舞的吃起来,我和乐高吃了一半的水果,另一半留给妈妈,我把乐高拼成战船,让他保家卫国,争点气,没想到的是,乐高不喜欢保家卫国,而且乐高很不愿意了,他不喜欢游泳,所以不动了,我看乐高生气了,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好点子,我就把乐高拼成了赛车,乐高赛车“嗖”的一声,跑走了。

我终于知道乐高喜欢陆地,乐高不喜欢水,乐高喜欢七十二变,乐高喜欢赛跑,乐高喜欢陪伴我,乐高喜欢恐龙,乐高喜欢孝顺妈妈,乐高喜欢的跟我一样!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1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蚂蚁,它们差不多是指甲盖的十分之一那么大,它们是黑色的,有六条腿和一对小小的牙齿,它们的尾巴上还有一个非常小的刺,几乎看不见。

小时候我最喜欢用水和它们“玩”。我只要发现有一小群蚂蚁,我就会拿起水壶给它们免费洗一次“冷水澡”,把它们冲得措手不及,这些水对它们来说就等于大洪水一样的猛烈,它们被水冲到了砖缝中,再被砖缝中水流冲走,等到了没水的时候它们又重新站了起来向其他方向逃离。可是它们一爬起被我发现,我就会向它们发起下一轮猛烈的进攻,还没等它们反应过来,它们又被水流冲走,就这样越冲越远,最终它们被冲进了一个水洼里,但它们还是没有放弃,于是游啊游啊,游出了这个水洼之后,它们向蚁巢跑去。

我还有一种跟它们“玩”的方法,它们的蚁巢口旁边都是沙子,我趁着它们很少的时候就把沙子推倒堵住洞口,有些蚂蚁被堵在了洞口,突然沙子动了一下,接着又动了好几下,就这样洞口开始逐渐下陷,又过了一会洞口变逐渐通了,洞口又恢复了往常的模样。

蚂蚁们的这种精神真是值得人们学习。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2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的头圆圆的,有一双宝石般的眼睛显得闪闪发光,一个小小的鼻子是那么地灵敏,一张大嘴巴里常常伸出一条长长的舌头,头上还有一对三角形的小耳朵,一扇一扇地,好像在尽力倾听周围的动静。一条毛茸茸的小尾巴,走起路来一摇一晃,显得十分可爱。

小狗绝对是一位称职的守门大将军。当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它哪儿也不去玩,蜷躺在大门口,有陌生人从我家门口经过,他便会汪汪大叫。让人望而却步;家里的鸡、鸭吃食时,它远远地蹲坐着,从不去抢食。如果有别家的狗或鸡来抢食吃,它会不毫不客气地去追赶,把鸡、狗追得仓皇逃窜。既使是碰到大狗,它也会毫不示弱,别看它个子小,它也会追上去搏上一搏,非把大狗赶跑不可。真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味道。

和小狗一起玩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每当放学归来,小狗并会在我放学途中蹲坐着翘首以待,看到我的到来,就像看到久别重逢的朋友一样,飞快地向我奔来,在我身旁转圈圈,前脚搭在我的胸前,我顺势把它抱起,就像抱一个可爱的小孩子一样。有时我也会习惯地蹲下,抚摸它一翻,为它挠痒,它也会很乖巧地来个四脚朝天,尽情地享受你对它的爱抚。有时,我会拿一块小狗爱吃的肉故意逗它跳舞。我把肉拿来高了,它就会站起来抢吃;我把肉在空中转圈,它也跟着转围。真像的一个跳芭蕾舞的演员。

我爱我家这尽职、淘气的小狗。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3

“天下国色数牡丹,花开时节动京城”。周末,妈妈带我到洛阳看牡丹,我要把我看到的牡丹介绍给大家,别急,听我细细道来。

我们来到洛阳国家牡丹园,因为这里是国家牡丹基地,在这里,可以看到所有的牡丹品种。为了让我能够了解牡丹,妈妈还给我请了一位牡丹园的导游阿姨,从导游阿姨的口中,我了解到很多牡丹的知识:洛阳牡丹花朵硕大,品种繁多,花色奇绝,有红、白、粉、黄、紫、蓝、绿、黑及复色9大色系、10种花型、1000多个品种。牡丹红的似火,黄的似金,粉的似霞。一阵清风吹过,阵阵清香扑鼻而来,让人心旷神怡。最绿的牡丹角“豆绿”,它的颜色近似叶绿;最黑的牡丹角“黑玉”,它的颜色紫的发黑,最蓝的牡丹角“蓝天玉”它的颜色粉里透蓝,我最喜欢的牡丹叫“二乔”,它一朵花上是两个颜色,真不可思议。我还见到了直径有29厘米的“牡丹王”,我叫它“牡丹奶奶”,导游阿姨说我给牡丹花王其的这个名字很形象呢!还有很多很多,我数也数不完,如果你没有来看过牡丹,你是不会想象出牡丹到底有多美丽的。

我向作诗一首,来赞美牡丹:牡丹牡丹真美丽,姹紫嫣红娇艳艳,芬芳气味随风飘,中国国花就是你。

你们听了我的介绍一定也想一睹牡丹的真面容,那就赶紧去看牡丹吧!我爱洛阳牡丹!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4

"跨过历史,转身回望,浮华散尽,汉宵苍茫,一切沉寂。――题记

曾经,历史被时光的细沙掩埋,当我们回首时,一切依旧。抹去覆盖在上的细沙,抖落飘落在上的尘埃,再一次翻开这本放置许久的史书,这个熟悉的名字仍在。

纵身历史,孰能无过。他的功与过,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答案。他六国,他是我国第一位封建帝王,他是上的天才,他名垂青史。他,就是争议的帝王――赢政。

他年仅三十就已登基即位,他吓崖遥ǔ啦晃ぃ贝鞣派贤蛉!有人说他,没错,可是这也显示出了他果断的大略。

他仅仅花了九年的时间将战国六雄打败,他的丰功伟绩无人能超越。由此可见,他非常有才智和策略。

在六国后,他又了文字、货币,这些成就,又有谁可以超越?

他自夸自己是“始皇”,有人说他,骄傲,敢将自己的功绩盖过三皇五帝。然而,敢如此夸耀自己的,我想也只此赢政一人。正因为他的霸气,成就了他在上无人可敌的地位。

他开始修筑长城,每年征发民夫四十余万,当时千里之地尽是尸骨,百姓生活并不如意。也反映出了当时赢政的。然而,若我们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如果当时没有赢政这个,那么哪里来如今的历史,哪里来这世界独一无二的长城?如果当时没有修筑长城,那么之后的朝代又是如何抵抗外敌的?

他即位不久,便有人为他设计秦始皇陵。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如今这世界的“兵马俑”。

他曾经为了国民的思想,做出了的举动。这又成了后人争议他的功与过的依据。是的,他是曾经毁了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可是又有谁理解他真正这么做的目的?他也许只希望巩固自己的地位,他也许只希望能够国民的思想。你可以说他只是为了地位,可是又有哪位不这么希望呢?

我说这些并不是要说秦始皇的功绩有多伟大,只是秦始皇的功与过,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不同的定义,你可以说秦始皇是,就连当时的’百姓也秦始皇,“秦始皇,夺俺粮,开吾户,据吾床,饮吾酒,喝吾浆,食吾饭,以为粮,张吾弓,射东墙,前至沙丘当。”这些足以证明他的“过”。

但是人无,秦始皇赢政也是如此。我们无法用好与坏去断定一个人。李白的诗《古风》:“秦王扫,虎视何雄哉!”,也曾评论赢政是个厚今薄古的专家。他为中国屹立于古代东方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若是没有他,中国的史书上将会有多大的一片空白。

没有人可以完全地诠释他的好与坏,那么就用每个中的答案来回答他的功与过吧。"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5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老爸,爸爸笑的时候眼睛就弯成两条小船。我写的错别字总是逃不过爸爸这双敏锐的眼睛。如果我作业本里有很多错别字,爸爸的眼睛就会变得圆圆的,没有错字的时候眼睛就会弯弯的。

老爸不但有敏锐的眼睛,还有一双巧手。上周二老妈干活没回来,老爸下厨做菜。只见老爸先拿出来一条清洗干净的鱼,然后烧火倒油。都很有节奏,铲子碰到锅壁叮咚叮咚的作响,像在演责一首优美角的乐曲。我一边欣赏乐曲,一边等着吃饭。是时候拿出真正的看家本领了!老爸自信满满地说。老爸一本正经的.样子,逗得我哈哈大笑,心想:你都多大了,还装帅。老爸拿出绝活颠锅,鱼在空中来个个360度大翻身,火焰向老爸扑来,我真为老爸捏一把汗,但是老爸冷静的锅盖上,香补扑的气味向我袋来,我口水直流三千尺。鱼终于被端上桌了,我立即夹了一口,老爸,你是不是没放盐?老爸把最后半包盐拿来了,结果手一滑,半包盐全倒进盘里了。看来这是一条想做咸菜的鱼。I老爸幽默地说。

老爸虽然平凡,但是不普通,我喜欢爸爸的敏锐和幽默。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6

我喜欢的花有很多,比如:国色天香的牡丹,清新飘逸的兰花,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美丽纯洁的玫瑰花。

玫瑰花的样子美若天仙,花瓣嫩嫩的,摸上去,很柔软,毛茸茸的,就像一张小天鹅绒。顶部向外卷,像一个小小的贝壳。个个挨挨挤挤。层层叠叠。像玛瑙似的。不时还会发出淡淡的清香。

花的下面有个不起眼的花萼,它的尾很尖,仿佛在保护没开的玫瑰花,花萼的下面有一条茎,到处都是保护自己的小刺,像一根根大头针似的。叶子周边都有锯齿,深绿肥厚。玫瑰花不仅美,颜色也缤纷五彩: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黄的像金,蓝的像天・・・・・・美丽极了。

当然,玫瑰花的作用也不少,它用来香薰,可以做香料,可以做染料,也可以装饰房间,还可以晒干来泡茶喝・・・・・・欢玫瑰花,喜欢它高贵谦虚的品质,喜欢它缤纷五彩的颜色,更喜欢的,是它那默默无闻的奉献和精神。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7

今天,打开电脑,准备再次细细品味这首能让我忘记烦恼的歌。听着听着,我仿佛做了一次奇异的游历;我穿越时空来到了古代,身上背着鞋盒,背上背着弯月刀,我成了一个小鞋匠,由于我出道混江湖是个不懂功夫的“菜鸟”,所以处处受到江湖人士的欺负,由于我很刻苦学习,做事很乐观豁达,所以我的功夫成长的很快。我很快就打败了武林高手和大内高手,成为了武林第一。让我成为武林第一高手是因为我很刻苦学习和我很乐观的,我总是“手拿流星弯月刀”唱着这悦耳的’歌声乐观面对生活。

梦醒了,是呀!每次听到《大笑江湖》这首歌,我就会忘了烦恼和忧伤,乐观面对生活,直面困难。这首歌就像一位魔术师,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总是赋予我一神奇的力量。这首歌是乐观的化身,它教会我要勇敢,不能遇到困难就逃跑。虽然歌词说“江湖危险快点跑!”实际是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绊脚石,我们应该勇敢面对,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困难是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所以我们要刻苦学习乐观面对人生。

一首好歌,就像老师的谆谆教诲;一首好歌,就像指南针指导我们在行进的道路上走好。一首好歌会陪伴我一生,让我们在好的歌曲中领会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在好的歌曲中傲游。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8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雅尼犬。那是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一起来到饰品店。一进商店,我就被它的外形给迷住了,著名的嚷着要妈妈帮我买,妈妈看了以后也敌不过雅尼犬的可爱,便把它买下来了。

雅尼犬不算长,大约二十厘米,它长着鸡蛋般的脸型,椭圆形的脸蛋上镶嵌着两颗玻璃球一样大小的.棕色眼睛,乌亮的眼球显得炯炯有神。粉红的鼻子翘得高高的,脖子上挂着红黄相间的项圈。它那浑身雪白的绒毛,衬托出雅尼犬更加高贵。它四条腿的关节上各有一圈淡粉色的绒毛,显得它更加可爱。它的耳朵、尾巴都好像粉色的小绒球,让人忍不住要去摸一摸,捏一捏。感觉软绵绵的,特别舒服。

我对雅尼犬爱不释手,每到星期六、星期日有空的时候,我就会把它当作一条真正的小狗,和它在一起玩“狗和主人”的游戏给它喂食,训练它跳跃。晚上就把它抱在怀里,脸紧紧地挨着它的身子,一起进入梦乡。

我真希望它会变成一只真狗,放假的时候陪我玩儿。可是又怕影响学习,所以这个愿望一直埋藏在我的心里。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19

“让预言的号角奏鸣,冬风啊!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题记

四季如歌,亦如画,恰如童年的一幅水墨画。春天鸟语花香使我陶醉;夏天阳光照耀使我难忘;秋天果实累累使我欢喜;冬天大雪纷飞使我幸福。尽管四季都如仙境般令人神往,但我最爱的是春。

春是完美的。没有酷热的阳光,没有寒冷的风雪,她像个害羞的姑娘,秀丽的长发下有一张可爱的脸。

她不是说来就来的!她是你挺过严冬,在严冬时播种下憧憬未来的种子灌溉自己,才开出信念的花。

她被多少文人所称赞,“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她是希望的开始,一年之计在于春。

春天,生长在四季的顶峰,循环于四季的开头。见了她,无一不赞叹她的美丽,无一不在上她的生机,连鸟儿也在春天唱起歌。

在春一方,在春一角,望着春,盼着春。春啊!请允许我歌颂你!儿时,只能“鸟儿歌唱,小溪跳舞。”下面请听我这般介绍你:

你的“长发”流动着,像风吹着以为艳丽的女郎的头发,你“长发”下无数的小生命向你致敬。

你感动,你感动得哭了,天上的细丝雨浇着大地,一片绿茫茫,像衣服墨绿的国画,用笔粗旷,描绘一幅抽象的“春雨沐浴图”。

美是你的名片,像无形的别针,别再你的胸前,天空广阔无云,那是你无垠的胸怀;森林生机勃勃,那是你的手臂。

“小楼昨夜又东风”“吹面不寒杨柳风”都是你绽放自己,一展自己的妖娆与风采。

这篇文章写于你—春。古有《爱莲说》,今有《爱春说》。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20

生长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的沼泽旁边的日轮花,可是被人们公开了的吃人大王,它的叶子长达1米左右,最短的也要9.5分米左右,花就分布在叶子上,它的花酷似齿轮,因而得名。

它的花朵芳香扑鼻,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它的花香,可是,温柔的背后群却暗藏杀机,就在日轮花的旁边,隐藏着一种大型蜘蛛――黑寡妇。

要是有人被花香所迷惑,上前采摘,只要碰到它,它的叶子就会像鹰爪一样把你抓住,然后再把你捆住,而且它的叶子,好像长了眼睛一样,专门捆你的手和腿,让你既不能跑,也不能拿刀子把它的`叶子割断。然后,黑寡妇就会把你吃掉。

可是,黑寡妇又不会给日轮花钱,日轮花为什么要给黑寡妇捕捉猎物呢?原来,黑寡妇把人吃掉以后,就会排泄出分泌物,而这种分泌物,却是日轮花最好的肥料,所以,日轮花拼命的给黑寡妇捕捉猎物,就是想要肥料啊!

现在,科学家还不可以肯定,世界上有会吃人的植物,现在的食肉类植物,只不过是捕捉一些昆虫而已,那种植物的分泌液,对昆虫来说,简直是汪洋大海,对我们人类来说,简直是微不足道,但是,毕竟我们没有到过的地方还很多很多,也许,在很远很远的原始丛林里,也许还有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呢!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21

星期六早晨,我和妈妈在花园里步,发现牡丹花开了,非常的漂亮!

四月份的花园里开有各类的花卉,有粉色的樱花,一串串的紫藤花,像蝴蝶一样的鸢尾花和海棠花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当然就是刚开放的牡丹花了!

牡丹花的花形硕大无比,叶子有三片,枝叶茂密,呈翠绿色,叶子和花朵一样鲜艳。花坛里有紫红牡丹、白牡丹丶粉牡丹和桃红牡丹。紫红牡丹的花和叶子产生了强烈的对比,显得异常艳丽。而白牡丹被绿叶环绕着,衬托得格外纯净丶洁白。我最喜欢的是粉牡丹了,花朵和绿叶相互映衬,让人觉得娇嫩无比,成片的粉牡丹像空中的云霞一样柔和。桃红色的牡丹最引人注目,既鲜艳又美丽。

我觉得牡丹花很奇特,似乎是在一夜间开放的,昨天还没有注意到它呢,今天就开放了,虽然有的还含苞待放。

我喜欢牡丹花,尤其喜欢粉色牡丹。”百花之王”的美誉非它莫属!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22

随着时间的脚步,过了温暖的春天、炎热的夏天和稍有凉意的秋天,现在就要拿出好久不见的“老朋友”。

冬天的北风,拿着镰刀大肆的砍断树上的树叶,每当我一起床,呼吸常常就会像有很多的恶魔攻击我的鼻子,而且在出门天空总是暗暗的像是恶魔的势力一直向天空拓展。

在冬天中最容易想到的就是那小小的白色小精灵,我真想要看见那被雪覆盖的白色大地,当然在玩雪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在冬天中的好朋友─毛衣,而且在冬天小朋友们最期待的应该是圣诞节,因为小朋友们一直深信着只有再床头边放一个圣诞袜,圣诞老公公就会带着礼物放在小朋友的圣诞袜里,可是我现在已经知道圣诞节中的圣诞老公公并不存在,在我知道圣诞节我最期待的圣到老公公并不存在时,我的心情是非常的沮丧,但是到现在只要到圣诞节,我仍然会像小时候一样再我的床头边放一个圣诞袜,这样是不是很傻呢?

冬天是我非常不喜欢的季节,因为冬天的天气总是很冷,而且冬天的空气总是非常的干燥,但是只要快到圣诞节我就会不由自主的忘记这些我讨厌冬天的因素,反而非常期待圣诞节的到来。在冬天另外一件让人觉得快乐的事,就是跨年,只要跨年虽然天气很冷,但是大家依然会到跨年地区看烟火和跨年倒数,过了跨年大家的年纪都又长了一岁,所以大家难免会兴奋。

回想起我小时候每年的冬天,虽然不太喜欢冬天的气候,但是只要到了冬天我就会非常的兴奋,将所有生病的痛苦完完全全的抛到九霄云外,所以到了现在非常期待冬天的到来!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23

[设计理念]

让学生观察动物,积累素材;以“我”口说“我”心,盘活心中积累;后自主完成习作。这种教学流程能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打开学生的习作思路,旨在体现生活的个性,培养学生的自主,自能作文的能力。

[教学过程]

一、分组观察,积累素材

课前,教师布置学生在家里或去动物园,进行观察活动。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观察。爱好相同的同学自动组成兴趣小组。老师提出要求:你们要认真观察,我们上课时举行一次擂台赛,看那个小组能将自己观察的动物外形、活动情况说清楚,而且说得生动、细致。我们将说的最好的一组评为“观察冠军”组。

二、摆设擂台,分组交流

1、观察同一种动物的学生分成一组,让他们自由交流,推选代表发言。

2、抓住特征、指导描述。

每组推选两名代表上台交流,学生相互评议,教师相机点拨。

(1)外形主要讲:身子、头、耳朵、鼻子、眼睛、嘴、舌头、脖子、尾巴、腿等。

(2)说说动物的脾气、活动情况(如捕食、嬉戏、休息的情况)。

(3)还可以写你和它之间发生的事情。

(4)指导口述:

要注意介绍顺序;要把反映小动物特点的部分说具体。介绍小动物的活动情况,可以根据小动物特点,选者一个或几个方面,把活动的过程说具体。(如小花猫怎样抓老鼠,小白兔怎样吃草,小狗怎样啃骨头等)。

3、民主评议,选出“冠军”。

三、明确要求,自主习作。

1、引导学生审题,读懂习作提示:按一定的顺序写,写出对小动物的喜爱之情;写完后多读几遍,看看有没有不通顺、不清楚,写错字的地方,如有,认真改一改。

2、学生回忆自己观察的小动物,从外形、活动情况等方面去写,鼓励他们自主地进行片断练习,分块习作,用“我”手写“我”口。教师对班级的习作情况有的放矢地了解之后,因材施教,适时地对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个别点拨与指导。

四、修改习作,交流评价。

1、小组修改,让学生从小组为单位,互相朗读自己的习作,组员之间互相评一评,看看哪个地方是大家欣赏的地方,哪个地方大家认为还要进一步修改,对修改自己或别人文章有困难的同学可以请小伙伴帮助修改。

2、集体修改:在小组互评的基础上,每一个小组推荐一篇认为进步大的习作进行集体交流。教师引导学生力求从:是否把内容按一定顺序写清楚了;语句是否通顺;谴词造句是否贴切、准确;是否表达了对小动物的喜爱之情等方面进行评议。引导学生对所评习作口头修改,补充。最后把自己认为修改好的习作读上几遍,读出感情来,各自把修好的习作工整抄在习作本上。

3、评出优秀习作三至五篇,推荐到有关报社去投稿,以给学生充分鼓励。

[习作1]

我的小宠物――宝宝

我养了只小白兔,名叫“宝宝”,它非常可爱。

兔子刚买回来以时,我一看,长长的大耳朵,红红的眼睛滴溜溜直转,尾巴像个小毛球,一身雪白的绒毛,真逗人喜爱!我买了一个小笼子放在楼顶,当成它的家。

小白兔的胆子很小。只要一见到陌生人,就会躲起来,身子缩得很紧,十分害怕。刚买回来的时候,对我也不例外。后来,我一写完作业,就上楼顶喂青菜给它吃。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常常把小白兔抱到床上来,抚摸它,任凭它在我身上跳来跳去。我还给这只可爱的小白兔起了个名字,叫 “宝宝”。不久,胆小的宝宝渐渐地和我熟悉了。

一天夜里,我又想把宝宝抱来玩。可是,走到楼顶笼子旁一看,笼子里空洞无物。我钻到床底找起来,东找西找,翻箱倒柜的,可就是找不到。妈妈听见声音,就过来问我在干什么,我说宝宝不见了。于是,我们母女俩一起找起来了,可哪里还见小白兔的影子呢?妈妈又劝我:“时间太晚了,明天再找吧!”我听了,哭着钻进被窝,又过了好久,才迷迷糊糊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我醒来就看见宝宝忽然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一阵惊喜,抱起它,高兴地说:“宝宝,我们昨夜找你,你为什么不出来呀?

这件事情之后,我更加疼爱它了。小白兔,成了我真正的宠物。

教师简评:本文开篇简洁明快,中间部分有条不紊。“我”和小白兔之间的深厚感情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习作2]

小乌龟

我有两只可爱的小乌龟,是二年级的时候,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们俩就像是从一个模子里打出来的一样,像极了。它们各有一个橄榄似的小脑袋,脑袋后面长着一段长长的脖子,小小的身体就在一副坚硬的龟壳里。壳上有十三块花纹,褐色的甲壳在池水的长期浸泡下,已披了上了一层青色的苔藓。要是不仔细看,还以为是石头呢!

我天天都要给这两只小乌龟喂食,而且还是一日三餐。早上天还没亮,我就已经为它们准备好了菜叶和石榴籽;中午一放学,我便赶回家里,为它们准备午饭,而晚上,我吃完晚饭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它们吃饱了没有。

教师简评:本文对龟的外形描写具体、细致,也写出了“我”的喜爱之情。

[习作3]

猫情

我非常喜欢猫。猫是那么的生气勃勃,天真可爱,我一直想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猫,但妈妈却不允许我养猫。

一天,在上学路上,我看见几位老人都抱着一只猫,很是羡慕,一打听,才知道农贸市场有猫卖,我决定要瞒着妈妈买一只。

中午,我吃完饭,就来到农贸市场,在一个角落里,有许多猫,我买了一只。它小小的身子,玲珑可爱。全身的毛滑油亮,浑身雪白,中间还三三两两地夹杂着一些俏皮的黑点子。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嵌在瘦小的脸上,乌黑发亮,炯炯有神。几根白色的胡须又长又硬,一抖一抖的。一条黑白相间的尾巴,毛茸茸,软绵绵,甭提有多漂亮了。

我满怀喜悦地抱着它往学校走,突然想到学校不能带动物。怎么办呢?还是先寄在人家店里吧。

到了中午,我像抱小孩子似地抱着猫回家,心里已有些反悔了――这样回去,怎么向妈妈交待?对了,先藏在楼下阿婆家吧。

午饭后,妈妈上班了,我就把小猫抱上来,摸它,逗它,和它玩得好开心。可是想到晚上,又不开心起来,总不能一直藏在阿婆家呀。这样想着,整整一下午,我心里总像压着一块石头,沉甸甸的。

到了傍晚,妈妈下班回来了,我急忙把猫藏在衣橱里,还用衣服把它盖住,好让它叫的声音听起来轻些。妈妈见我鬼鬼祟祟的,大概已经感觉到有点异常了。这里,小猫突然“喵唔――”地叫了一声,妈妈问:“我们家怎么好像有只猫?” 我心里一惊,马上又镇定下来:“楼下白弟弟家有只猫,是它在叫。”妈妈将信将疑地说:“哦,原来是这样。”我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晚上,我和妈妈睡在一起,心里好紧张,生怕小猫叫起来,或者竟跳出来,可我又不能过去看看它,翻来覆去地,就是睡不着。过了许久,我看妈妈已经睡得很熟了,就轻轻地从床上下来,蹑手蹑脚地来到小房间,打开衣橱,把小猫抱出来,轻轻地抚摸它的头,然后悄悄地把它抱下楼,放在车篮里再盖上几张纸,又轻轻地拍了拍它的头,上楼去了。我睡在床上,心中踏实得多了。

第二天,我一早醒来,就听见一阵阵“喵喵”的叫声,就跑下楼去找,找了好半天,才发现那只猫跑进了白弟弟的家,我把小猫要了回来,回到家,幸好妈妈依然在睡觉,我还是把它放进衣橱,然后就像往常一样,刷牙洗脸,上学去了。

中午,我吃完饭,妈妈问我:“慧慧,你有什么事瞒着我?”难道妈妈已经知道我买猫了吗?还是实话实话说了吧。于是,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全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想了想,心平气和地说:“灵玲,你喜欢动物,我不反对,但是喜欢动物不一定要养,可以用别的方式。我们家房子本来就小,不适宜养猫。这样吧,我们把猫养在大姨家,每个星期天,你都去看看它,好吗?我心里并不答应,但还是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24

我的语文老师――徐老师,她身材娇小,美丽动人。她长着一张圆圆的脸,眼睛大大的。

徐老师上课是我最享受的时候。徐老师上课耐心又细心,总是娓娓道来。讲到精彩部分了,徐老师更是眉飞色舞,滔滔不绝了。现在回忆起来让我印象深刻的句子是:“水是那么的绿,绿得像是被周围的绿树、绿草染过似的……”我听了之后,徐老师好似把我们带到了那里。让我觉得文章太优美了,作者的水平太高了,我也想写出这样优美而又让人陶醉的文章啊!徐老师总是有办法激发我们对语文的兴趣。有一次徐老师在上《想别人没有想到的》时候,老师提了一个问题:“假如你是一个画家,你会怎么画深山藏古寺呢?”这个问题激发了同学们争先恐后的举手,每个同学都想发表自己的见解,气氛非常活跃。

下课时徐老师常常和我们玩耍。有一次,她还教我们太极拳哩。怪不得徐老师身材保持得那么好。徐老师真是文武双全呀!

我爱我的语文老师――徐老师。

喜欢的优秀日记 篇25

秋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稻米丰收,枫红遍野。秋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秋天,是个稻米丰收的季节。夏天才刚走,秋天就悄悄的跟在后头。稻子也从绿衣变为金袍,哈!找到秋天的脚印。冬天快来了,蚂蚁走得比以前快了些,要快点准备食物,哇!秋天的脚步到了。

秋天,是个枫红遍野的季节。秋天才刚落脚,就急着要表演魔术,把枫叶变得鲜红如火。动物们的欢呼还没结束,它又马上把果实变得成熟又饱满,动物们的欢呼又再度响起。

秋天,是个节庆的季节。看见日颜呦蚯锾欤锾斓慕淌凇⒅星锝凇⑺冢侵档没肚斓慕谌铡G锾欤彩俏易钕不兜募窘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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