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初二作文(精选17篇)由得瓜学习网收集整理,喜欢请收藏或分享。
我初二作文 篇1
我一年级是在城里读的,那时我的成绩很好,自己还是副班长,生活也很稳定。可是爸爸他突然说要回家乡发展,让我在家乡读书,因为在城里读书学费太贵了,我只好跟着爸爸回老家。
回到家乡,因为在家乡一般都是说家乡的语言,但是我不会说家乡的语言,所以读书时没有什么朋友,经常独来独往,学习也没有动力,最后导致我的成绩就开始慢慢的下降,最后一落千丈。我也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所以就没有怎么学。一直到五年级我的学习成绩还是很低。
后来到了六年级时,我们的班主任她经常跟我们说努力学习在小升初是考个好成绩,考上好学校可以免学费让你读初中,到这时我学习的动力才有了,学习的心思也回复了。在六年级的这一年我很努力的学习,常常去问初中的大姐姐大哥哥不会的题目、不明白的词语……。因为小升初是考小学六年全部的知识,一到五年级我都没有认真的去学,所以在小升初中没有考好,没有考到那时我们那里著名的中学。
上到了初中我的求知欲越来强,开始努力学习,还好英语这一门科目是重新学过,不然我这个基础不那么好人,想学好英语都难了。其他有许多科目也都是上到初中才学的,不用有基础都可以,所以我就很努力很努力的去学习,现在有些科目我的成绩都很好。我的班主任她见我这么有上进心就让我担任副班长这一个职位,她让我想起了我在城里读书时一年读书时,想起了那个如此爱学习的我。我就对自己说“老师给自己这次机会,自己不可以辜负老师的用意”,我重新找回了学习的目标,那就是考上大学,虽然现在考上大学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更有许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但是考大学就是我的梦想。
在初二第一学期期末我考到全年级第十名,初二第二学期期末我考到全年级第四名。这是一个鲜明的对比,这足以证明了一个人只要想学习要好,那就得有一个真正的学习目标和决心。
这是我的一个成长史,从一个学习好的,沦为一个没有目标的学习差的,再变成现在这样一个有目标的学习分子,这是一个很大的蜕变。
每当我现在回首看看自己的过去都会为现在是一个不同以往的自己而自豪。
我初二作文 篇2
我,一个学生,拖延,我的症状,身为一名学生的我,要战胜这种“超级病毒”,不然,前途一片黑暗。
想想拖延这个“恶魔”,真的是让我伤透脑筋,给我带来了好几次麻烦。
比如说上一次,晚上回寝室以后洗脚,洗过之后,想去洗袜子,但转念一想:今天一双5分钟,明天一双5分钟,那我不如多攒几双,在闲的时候一次性“消灭”了不就好了吗。对,就这样,在三天之后,把袜子拿出来,简直就是“生化武器”泄漏,杀伤半径10米,整个寝室瞬间充满“毒气”,我只好忍着赶忙跑去洗,不然,我和战友们就要“殉国”了。
周六早上,回家打算写作业,可到家,第一件事看电视,我想:算了,作业下午再写。下午又有了第二件事玩手机,又想:明天上午再写,还有的是时间。到了第二天上午,又想:到下午去学校再写。
到了学校,便只有两个字――绝望。作业太多,只得用看家本领“无影手”来拯救自己,从一点半到三点半,几个小时的奋战,终于把作业完成了。
拖延,我恨你,你把我害惨了。
我的成绩因为拖延而变差,生活因你而乱套。
在去年的上学期中,我每一天的作业都在一个个“明天”储钱柜中。作业挤成一堆,合体为终极大怪,让我的作业源源不断向我“进攻”。结果,作业便错误百出,挨老师批评。
就比如昨天,与同学上完厕所回到教室,刚坐下,老师便叫我,我还不知怎么回事。哦,对了。应是上次听写的事,我因拖延,在一个小时内没能把笔记背住,听写的时候,脑中的储存只有百分之三。只能靠瞎编糊弄。老师教训过后,我想:我一定要摆脱拖延魔王。
为了我的学习,为了我未来,我一定要尽力――“十牛五虎之力”“小宇宙爆发”各个技能,再见,拖延。
我初二作文 篇3
我们语文老师是黄老师,她是一位年轻的女教师,我非常敬佩她。她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个是幽默一个是健忘。
黄老师的头上披着乌黑发亮的长发,她的鼻子小小,耳朵小小的,淡淡的眉毛下长着一双锐利的眼睛,而且还带着一副眼镜,充满了智慧。
记得在一次斗蛋比赛中,陈家荣的大鹅蛋在战斗中所向无敌,没有谁的蛋可以和他的蛋一较高下。于是黄老师就宣布本届斗蛋比赛陈家荣同学夺冠,并把他的手举了起来,像拳击比赛中裁判把胜者的手举起来那样,引得在场的同学捧腹大笑,并一度称他为斗蛋王。你看,我们的老师多幽默啊!
黄老师不但幽默,而且也很健忘。有一次,黄老师布置好语文作业就让我们把抄写本发下去,可她找来找去都找不到抄写本去哪里了。这时候,我们班同学代梦说在办公室里,她一听就派人去找,果真找到了。真是个健忘的老师。
这就是我敬佩的老师,她很幽默,虽然有时候有些健忘,但我依然深深地喜爱着她。
我初二作文 篇4
总会有一些声音萦绕在我耳边,它们今我感到幸福无比。比如清晨的鸟鸣,田间的蛙鸣,夏日的蝉鸣。
有一种幸福的声音常在我身边,是一个很温柔很慈祥的声音。
母亲的声音从我小时候到长大一直萦绕在我耳边。小时候很淘气,也有一些被其他孩子带“坏”,于是,这声音便常常是发怒的,带着不满的。到上了小学,这声音又变得关心,爱护起来。到了中学,这声音时而是关心我学习的,时而是爱护我成长。但不论是哪个时期,我的心总是暖暖的心很幸福。
清晨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总是她的声音“该起床啦!”不知为什么,很多时候她都比我起得早,到了深夜,学习压力和作业负担有时比较重,但她总是会陪我一起熬,有时太晚了,她也会说“我先睡觉了,你早点儿睡吧。”这声音总是会融化我的心,让我感到暖和的幸福。
那幸福的声音常在我身边,从小到大,从未离去。
有一种幸福的声音常在我身边,是一个时而柔和时而暴躁的声音。
程管是我来到中学以后,听到的第一声最清楚、最温柔的声音,甜甜的。使我担忧中学生活的心,一下子落了下去。也许是一见钟情吧,从刚看到她起,我就喜欢上她,她给了我一种独特的感受。到现在,班上一些调皮的男生还会时不时地惹她生气,她也会惩罚那些男生。有时事态太严重了,也就不是一会儿能解决的事了,耽误一上午都是比较常见的了。有时我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她也会说我两句,提醒我一下。
我也会感到很对不起她。但唯有一点令我不解的是,为什么她生起气来也那么可爱!平时的时候,她的声音总是会令我很安心。只要一听到她的声音,我的心总是暖暖的。
那幸福的声音常在我身边,伴我学习,伴我成长。
这些声音像四月天里的云烟,像冰冷雪天里火焰,是我记忆中珍贵的宝石,是我生命里灿烂的珍珠。我感到幸福,因为那声音常在我身边。
我初二作文 篇5
时光穿梭,十年已经离我远去,我早不是带有稚气的女孩子了,我个子长高了,五官长整了,黑黑的长发,端正的语言举止,一看就知道我是一个有学问的人。没错,我现在就是在广东广州的研究大学的研究生,现在大三,明年就得要毕业了。
而现在,我正在为我的工作作好准备。刚读完大学,就有一班老板在到我学校拉人。然而,我选了一间博大公司做白领。
每天早晨六点起床,锻炼身体,跑跑步、打打球和跳跳远,过一两小时就上班,双休日不用上班。白天上班,晚上约朋友去唱k、打麻雀、去打网球……
双休天就去旅旅游,游山玩水,这就有万块收入。
我成为世界上一流的成功人士,让外国人瞧瞧,中华民族是最聪明,最富有创新的伟大民族,而我则是这伟大民族中的一颗璀璨的星星。
老师拿了一颗粉笔头扔向我,那时正熟睡的我突然醒起,全班同学都在偷偷地笑。
而我自从在这次梦醒,我学习比以前刻苦了很多。古人常言说:有志者事竞成。我一定努力,为自己的梦想努力。
十年后的我,你要记住时刻孝敬自己的父母,报答老师。
我初二作文 篇6
我的爸爸每天都为了工作都很晚才回家,那么,他到底在忙些什么呢?
有一次,爸爸带我们出去玩。不过,到了傍晚,他没有带我们回家,而是把车开到了一个很大的工厂。
我看到爸爸下车,与一个人谈话,他好像非常高兴,时不时地露出笑脸。爸爸又走进了厂房里,为了满足好奇心,我跟着他一起走了进去。只见,他指挥着一群工人们,在装建一台大型起重机,一会儿手指指这边,一会儿手指指那边,一会儿快步走到机器的前方,一会儿大步跨到机器的侧方……他的样子就像是一个领导在指挥战役那样威风。
爸爸刚指挥完现场,又钻进了工人的卧室,跟他们聊起天来……
爸爸一会儿去那里,一会儿来这里,我厌烦了,提醒爸爸该回家了,可是爸爸好像根本没有听到我的声音,没把我当回事儿。我只好回车子里睡觉,醒来的时候,虽然已经到家了,但是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
就是因为爸爸对工作的热忱和疯狂,所以我才越发的敬佩他!
我初二作文 篇7
我觉得我的世界就像一栋外表华丽却内心肮脏的监狱,而我是被关在监狱里的主人,坐在精致的真皮沙发上吃着精致的美食,看着精致的水晶灯在我头顶转来转去。
当我终于耐不住寂寞,推开这间房间的门,却发现,门外是另一个房间。在我无数次的尝试失败过后,我终于累倒了,意料中身体和冰冷的地板撞击的疼痛没有到来,我知道,我倒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了。
“里面有人吗?有人的话就应一声。”隐隐约约的我听到有人在叫,挣扎着睁开迷蒙的双眼,我不太确定所听到的声音是不是我的幻觉。经过无数次确认,无数次的挣扎,我终于缓慢地从沙发上爬起,摇摇晃晃地往门的方向走去,轻轻地应了一声:“这里有人。”
外面安静了许久,那声音颤抖的说道:“门是不是被锁上了?”“嗯。”“你能帮我打开吗?门好像被锁住了。”“我看看。”
我打了个哈欠,嘴角微微扬起,看见门柄果然有一把大锁,金灿灿的颜色简直就要亮瞎了我的双眼。我眯了眯眼,伸手握住了锁把,用力一拔,锁就断了。金色的碎屑一部分粘在我手上,另一部分在空中缓缓飘落,像少女舞动的裙摆。
我的手就那样握着锁把,停留在半空中,静默了许久,我又转身离去,穿过一扇又一扇的门,来到另一个房间。
“吱呀”,那扇华丽的大门缓缓的转动,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从门后探出头来,眼珠黑溜溜地转动着,打量着这个房间,眼里有写惊讶,有些疑惑,但更多的是好奇。
那把金锁在地上孤零零地躺着,无人问津。小女孩又大声叫喊了几句:“有人吗?有人在吗?”犹豫了片刻,小女孩最终踏过门槛走进了房间,又顺着那一扇扇敞开的大门走去。
小女孩不停的走着,晶莹的汗珠在额头上高挂着,像未经打磨的天然晶石。小女孩扶着门,气喘吁吁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一个女人穿着一袭纯白色的露肩长裙,斜躺在沙发上,单手支撑着下巴,美丽的锁骨若隐若现,裙子的衣料白得仿佛透明,微微反光,就象天使的翅膀,却一点也不暴露。裙子的下摆是由低到高的弧线,优雅的微蓬起来,露出少女那双如玉般洁白修长的美腿,裙角最慢星星点点的钻石,恍如无数美丽的晨露。女人笑眯眯地看着小女孩,深邃的黑色的眼睛似有魔法般令人着迷。
小女孩面无表情地向女人走去,眼中渐渐一片死寂,最后在女人面前跪下。女人低头伸手摸摸小女孩的头发,光下的阴影遮住了女人的表情,女人慢慢靠近小女孩的耳边,轻启朱唇道“小家伙,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我初二作文 篇8
十四岁的花季。雨季埋葬着我的欢笑,我的眼泪,我的理想。我的花季。雨季是属于我的.,我的青春也是属于我的。我有权利来主宰我的青春。
――题记
偶尔翻翻以前的东西,总会涌上思绪万千,而且还会留在脑海中不断翻腾,经久不散。同样的,我无意中翻出了小时候的画册,又有许多浮现在眼前。小时候每个人都是这般天真烂漫吧!幼稚当然成为孩子们的天性。连孩子们的画也不例外。一般看去,油然而生的是一种稚气,是一种成年人乃至青少年没法拥有的一种气质。每一笔,无言中都勾画出童年时,我们心中的那一幅蓝图――多么的美好啊!每一幅幼稚的图画,正是想到这里,不由得有从那美好的童年回到了现实。如今的我们已褪去童稚时的天真,往日我们一颗颗纯洁,天真无邪的心啊!
心中的那幅蓝图已随着岁月的消逝而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父母诸多的束缚以及我们言听计从的心理!21世纪的我们本应该拥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应该拥有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应该向着一个属于自己的方向而努力奋斗!从而令我们逐渐形成“父母老师说的话就是对但现实却恰恰相反:我们没有思想,没有主见没有反抗,只有听从。的”,“他们无论做什么都只是为了我们”这种畸形的心理。我们难道就不能有自己做主的权利吗?
人生就是一张白纸,未来就靠我们的双手去绘画出来。因此我们就应该用五彩缤纷的画笔,去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生。我的青春,应该由我来做主。
我初二作文 篇9
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就在于它的无邪与无暇,就在于它的永不重回!
十四岁的我在期待,期待那份希望;十四岁的我在品味,品味那份苦涩;十四岁的我在感伤,感伤那份失落。无论结局如何,我都会唱着歌把坎坷的道路走完。
在梦的尽头,一片落叶飘落,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十四岁的我将撑起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朔。用一颗真诚的心推开一道道虚掩的门。
十四岁的我总喜欢在梦里寻找那份迷离的思念,但的是悲凉和内心深处那片不为人知的寂寥,因为梦里的世界太虚幻,找不到一丝回忆的蛛丝马迹,也许根本没必要去寻找,也没必要去知道,多彩的青春不属于梦的世界。
十四岁的我总喜欢一个人沉默,喜欢一个人独自思考,喜欢一个人走路,喜欢一个人干任何事。
十四岁的我心中充满斗志,希望能写一手行云流水的好文章,希望能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的天空中翱翔。
十四岁的我心中总有一些说不完的大道理,做不完的事,也许就是因为这些才使得我在前进的道路上充满勇气和力量。
十四岁的我总希望拥有最美好的青春,平凡而不平庸,大胆而不大意,敢说而不空想,多思而不乱思,谦虚而不迁就,虚心而不虚荣。
十四岁的我是一只鹰,是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我希望能像鹰一样穿梭在蓝天与白云之间,连雀鸟见了我都要退避三舍。
十四岁的我有一个愿望,我不希望当个永远都活在新疆的女孩,我要离开新疆,在狂风暴雨中接受最壮烈的洗礼,我要张开梦想的翅膀,飞向无悔的青春!
我初二作文 篇10
每个人的心底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有梦想的人最美丽!
我一直很喜欢冰心奶奶的一首小诗《成功的花》:“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成功的花需要汗水、泪水甚至血水的滋润啊。
众所周知,邓亚萍从小就酷爱打乒乓球,她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在世界赛场上大显身手。却因为身材矮小,手腿粗短而被拒于国家队的大门之外。但她并没有气馁,而是把失败转化为动力,苦练球技,持之以恒的努力终于催开了梦想的花蕾――她如愿以偿站上了世界冠军的领奖台。在她的运动生涯中,她总共夺得了18枚世界冠军奖牌。邓亚萍的出色成就,不仅为她自己带来了巨大的荣耀,也改变了世界乒乒坛只在高个子中选拔运动员的传统观念。
在刘翔之前,谁会想到一个黄种人有一天会登上110米栏的冠军领奖台呢?2004年8月27日雅典奥运会男子110米栏决赛上,刘翔以12秒91,平了由英国选手科林・杰克逊创造的纪录夺得了金牌,创造了中国人在短道项目上的奇迹和神话!此次赛后他又开始了废寝忘食的训练。功夫不负有心人,2006年在国际田联超级大奖赛洛桑站男子110米栏的决赛中,刘翔以12秒88的成绩夺得金牌,并打破了沉睡13年之久的男子110米栏世界纪录!
赛场上如此,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梦想,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坚持的信念!
我初二作文 篇11
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书中有着丰富的精神食粮,增进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
书,蕴含了悲喜,溢满了成败,他记载着的一段段故事,一篇篇美文都令人回味无穷。他教会我们做人,陪伴我们成长:它是我们的挚友,哪怕经历风雨侵蚀,也能给我们带来阳光的温暖。
阅读,是一场纵横古今的旅行。
我来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看着炽热的太阳无情的烧烤着大地,我看到了鲁滨逊,带着星期五种水稻,做瓷器,喂牛羊,打野鸟,在自己建造的窑洞种幸福的睡着懒觉,我被他的生活精神所折服。
转眼间,我跳转到了北京,看着老舍笔下的祥子正顶着烈日拉着黄包车,我深刻的体会着祥子的内心,我感受到了一种无尽的辛酸,我亲眼见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迫害,我不禁为当时的人们而叹息。
我又来到了梁山泊,结识了力大无穷的鲁智深,足智多谋的吴用,侠肝义胆的柴进,武艺高强的林冲……一百零八将的勇气与智慧,情义与抱负,对当时社会的愤恨……我不仅对他们最终悲惨的结局而深感惋惜。
我再次穿越到了一千多年前的古战场上,俯视着战火纷繁的神州大地,火烧赤壁的潇洒,草船借箭的妙计,独奏空城的勇气……我深深地为诸葛亮的智慧所惊叹。从单刀赴会到刮骨疗毒到水淹七军,我对关云长的有勇有谋深感佩服。
阅读,是一场游历,更是一种享受,他让我感受到了文学的美,书籍的美。阅读,是一场穿越时空的镜花水月;阅读,是人生道路上采撷生活的音符。
阅读,是睿智的,它会载你通向彼岸。
我初二作文 篇12
又是一年开学季……紧缩的眉间,似是忧愁,似是忧虑。灯光洒下,新书的封面上泛起淡黄色的荧光,亦是闪烁,亦是冰冷。幽幽一声长叹……欲是忧尽,欲是沉思。
转眼已是初二,教师空荡,熟悉的面孔少了些许。记得那新入学的新奇;记得那初交好友的欣喜;记得数个日夜的繁忙;记得不曾尝试的胆怯;记得成功时的欢笑与泪水;更是记得那张张相片上的笑脸。过了,曾经与往日已经被翻过。人还在,但终究已非从前。走了一份自在打闹,来了一场微微一笑的漠然。不是任何一个人的期望,避免却很难。开始的初二,这残酷的开始。
不再回首,因为我们只能向未来前行。印在脑海里的初二“分水岭”之说,也一步一步显现原形。疲惫、劳累是身心的体现。努力、付出才能弥补初一初二的断层。或是习惯成性,繁忙渐渐已在压力之上,生活彻底改名。或许直到初二,感受才愈发强烈――这便是初中,这便是学习。有些东西,只有时间长了,才会渐渐被意识到。它是初二,不是放松,不是玩闹,而是真正的初二。
小学已擦肩而过,初一又在手中流逝。只有放在头顶的初二,才是有意义的初二。
我初二作文 篇13
墙,最常见的东西,是很平凡的东西,但也有特殊的墙。
我是墙。我从很久就已经在人们的心之间产生了。在古代,人们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上人与吓人之间逐渐形成了这种沟通障碍之墙,也就是我。
在今天,还是有这种情况。比如在大街上,有一个乞丐在要钱。有一个看起来很有钱的人往乞丐的碗里扔了一元钱,乞丐说了声谢谢,可是那人连起码的“嗯”一声都没有,头也不扭的走了。这都是因为“我”,沟通的障碍。如果那个人说了“不客气”之类的话,那个乞丐一定比得了一元钱还高兴。那个人只给了乞丐一元钱,不吭一声,这是在侮辱乞丐的尊严。
如果人们都有一颗善良、平等的心,上面的事情或许就不会发生了。但这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在初中校园里,是我最爱的地方。在这里,竞争比较大,因为这初中三年对自己的未来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有些竞争对手对对手可以说是非常冷漠,敌视或嫉妒等。所以他们之间就有了沟通上的障碍。如果他们互相交流,分享自己的经验,在竞争中合作,他们就可以做到双赢或多赢。如果不是那样,他们都会失败或是只有一部分人成功。
面对“我”,沟通障碍之墙,要想破掉“我”,我们需要的是平等对待,互相交流,共同合作,真诚友好,破掉了“我”,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人们之间的感情会越来越深,人们的心会被拉得更近。
我初二作文 篇14
在我的记忆中,我总是那么不爱说话。可是当我高兴时,我的话便无穷无尽,说到天亮也说不完。
那个矛盾的我,总难让别人猜透我的性格。
我,长得胖胖的,像一只憨态可掬的企鹅。有一对亮如珍珠的眼睛。配着一对弯如柳叶的眉毛和一张似樱桃的小嘴。但是我却有一个塌鼻。与我的身材完全不配合。
不过,乐观的我却从来不感到自卑。
我喜爱写生,因此,我也喜欢种植。描绘自己栽的花草,总有一种幸福之感。
我向往寂静的生活。在我的梦里,我经常独自一人坐在茂密的竹林里,描绘我心中那美丽的景色。听落叶声,喝着暖茶,独自欣赏自己的作品。
我酷爱画画,经常在课余时间画起来,画我那心中最美丽的风景。
我喜欢和家人在一起,哪怕是在一起吃一顿饭,聊聊天,都可以满足我心中那空寂感。我,是方方面面的。只是有一点恶习,就是只要获得一点成就,我就会骄傲起来,自以为了不起,等到再一次获得成绩就后悔了。
那次七年级月考,我荣幸获得了全年级的前20名,我极为高兴,谁都瞧不起,好像我已经是无人可以超过的了。这种获奖兴奋的心情,是人人都会有的。可正是因为这种骄傲的心理,使我在又一次的考试上发挥失常,结果一落千丈。
不过,现在我已经改掉了这种恶习,我正在努力拼搏,弥补我的过失。
镜中的难免不会是真人,回忆中的也都是过去。
我,就是我。一个激情澎湃的青少年。
现在,我已经准备好了行囊,准备为理想而航行!
我初二作文 篇15
我是坐着奶奶的三轮车长大的,或者说那辆三轮车是看着我长大的。
看着停在门栋楼下的三轮车,有时会想起四年级那段时间,记忆里的三轮车是红色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漆,要么磨损了,要么就是掉了,从远看,倒也没什么,但细看倒真有一丝寒酸气。
小时候年纪小觉得舒服就行,夏天总能在马路上看到一抹红色:坐在三轮车后座上的女孩,悠哉悠哉地吃着冰棍……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时的美好却有点变味儿了,我渐渐感到不好意思,因为马路上处处都是轿车,只有我们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这让我感到无地自容,坐车时永远低着头,生怕看见异样的目光。
这件事使我郁郁寡欢,甚至差点成为我的心结,最让我爆发的是那一天在做操时,我听到有个男同学竟旁若无人地谈论这件事,“哈哈,她天天坐那辆破旧的三轮车,真寒酸,就像是收破烂的,再看看我爸爸的奔驰,啧啧啧……”最让人难受的是,“哈哈,她家可真穷!”虽然都说童言无忌,可是那句话却实实将我的心刺了个彻底,我鼻子一酸眼泪涌了上来,我努力控制着,死死地咬着牙。
我心里的最后一丝尊严也消失了,更不想让那个简直像狗仔一样的同学看见。知道狗仔是什么吗?是一些专门拍摄别人私生活,还有一些私密,然后播放出来供别人取乐的人,肆无忌惮地往别人心里捅刀子。
下午放学了,看到了奶奶,看到她身后的三轮车,我心里涌起了阵阵的不愿意,奶奶见我迟迟不上车问我怎么了,我张张嘴想说什么,可终究没有说出口,不情不愿地上了车,坐在车上,看着奶奶日渐佝偻的背,发根的丝丝银白,想着她饱经风霜的脸上的皱纹越来越深,就连手背似乎只有薄薄的两三张纸厚了,我心里对奶奶满是心疼。
晚上,作业辅导班班下课了。我坐在奶奶的车上,吃着奶奶给我带来的热腾腾的她亲手包的肉包子,感觉无限惬意,心里暖暖的,又想到白天操场上的那些话,我不禁突然觉得有些厌烦,让那些令人讨厌的话就随风去吧,我干嘛要为这些烦恼呢?奶奶带给我的生活,幸福与否,我自己知道就行了。我又何必在意他人呢?
从此,我不再虚荣。那辆三轮车承载的是奶奶对我的爱呀,我怎能有之前那些愚蠢的想法,这不是玷污了那圣洁的爱吗?于是我又开始静下心来,抬起头挺直腰杆,坐在奶奶的三轮车上,任风吹着我的发梢……三轮车的外表虽然历经风霜显得破旧,但它承载的奶奶对我的爱,是无价之宝啊!三轮车,在未来的某一天可能会“罢工”,但是奶奶对我的爱,永不停息。
我初二作文 篇16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使我们发生改变。
――题记
在这么多人中,我们六十多个相遇了,组成了一个班,彼此成了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我也因此改变了不少。
从我三年级起,我便成了一个人,一个孤独,没有朋友的人。
那时我刚从我生活了八年的江苏回到了四川,家里也并不富有,居住在一个小村,这里几乎没有和我同龄的人,我平时都不出门,因为家外还没有电视里那般快乐,有人一起玩也只是在学校,却也经常被别人欺负,我变成了一个不爱说话,不喜欢朋友的人,我从此堕落。
直到我到了初中,我开始开放自己,敢于和别人交流,成为了更好的我。
因为家里离学校太远,我只好住校,而且要上晚自习,所以平时的生活里都是同学们互相帮助,我也从害羞变得敢于和陌生人说话,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也得到了同学的喜欢。
我也真的很感谢大家,感谢大家对我的包容,感谢大家对我的照顾,感谢大家我对的帮助。我也十分珍惜和大家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我相信我们会成为一辈子的朋友!不,我们早已是一辈子的朋友!
是啊!在这个世界上,会有很多事情,很多人改变我们,使我们能够成长,也会使我们从此堕落,生命就是如此之惊险,使人对它充满着期待,从而我们不会对生活轻易说放弃,有困难也总是会选择,再坚持坚持!
感谢我生命中遇到了他们,使我的未来有了方向,让我在迷茫中找到路,感谢有你们,我爱你们,我最最最爱的183!
我初二作文 篇17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并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
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对招风耳,个头比较高,乌黑的头发,是个热心肠的人,但是经常把好事变成坏事。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我的性格自信和热心肠。我的数学成绩自古以来就没考过A,我的小学数学老师跟我说:“看来你今生与A无缘了!”我当时就气得失去了理智,心想班主任都说我聪明,凭什么你说我与A无缘,凭什么?我一想,我下定了决心,就和数学老师说:“老师,我这次就考个A。”于是,我每天都很忙碌,做完学校里的作业就做练习题,错了也不急躁,凡是遇到不会的我就问同学。等啊等,终于迎来了期末考试,我心想:我一定要考A,于是,我做完试卷就认真的检查,我自己很有信心。终于到了领成绩的时候,我得了A,数学直老师夸奖我。哈哈哈……
我是个热心肠,凡是别人有什么事,我都乐意帮忙,但每次都办不好。小学的时候,我们的老师让我们去领课本,这件事我们男生都喜欢做。我很瘦,也没有多少劲,但我可以拿最重的语文课本。那天,天气不好,阴沉沉的,还下了点雨,路上十分的滑,我拿着课本,摔了个四脚朝天,语文课本也都脏了。老师发课本时,拿着脏书的同学竟然一句怨言也没有。我当时就被感动了。
我还有点调皮。我小学十分淘气,凡是教过我的老师,除班主任外,都说我有多动症,成天像个小猴似的,不老实。记得有一次,我在黑板上画了两只小猪,上面写了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名字。他们差点儿被气死,都哭了。要不是学校不让打架,我可能就……老师之后就问我,这是谁画的,我诚实的站起来,老师过去打了我几下,其实雷声大,雨点小,说了我几句。
爱八卦,看漫画,爱传绯闻,爱讲闲话,黑板上的小猪是我最得意的智慧结晶,其实我并没有恶意,只是个精力过剩的小男生。我不想做狗仔队,而是要做研究航天的学者,没心没肺,可口可乐,我是可乐男孩谭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