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自由的恋爱是什么样的,恋爱中的自由的理解

在不足百年之前,中国所有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过去的时代也有相当多的家庭过得很幸福,子孙满堂、白头偕老的大有人在,毕竟为自己子女婚姻考虑周全的父母亲还是占大多数的。

现代婚姻绝大多数都是通过所谓“自由恋爱”,离婚也越来越高、不幸福的也比比皆是。可见婚前有没有“爱情”,并非是婚后幸福的保证。

正所谓“相爱容易,婚姻不易。”

常常在想,如果罗米欧与朱丽叶在双双殉情之后又双双被救生还了,他们能不能一起走下去到子孙满堂、白头偕老呢?

也许能,也许不能吧。

其实,罗米欧与朱叶丽婚姻幸福的概率,可能真的不会比“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所缔结的婚姻更高。

由“爱情”开始的婚姻,期望值往往一开始就已经拉满格了,到了婚后的油盐柴米、一地鸡毛,感情上就有可能进入一个不断减分的过程。

而“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婚姻,双方管尽一开始会比较陌生,但在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之下,只要双方对婚姻抱着良好的愿望,感情上一张白纸也是可以是不断加分的。

尤其是现在那些恋爱谈得旷日持久的,双方激情早已经消退殆尽了,恋人之间只剩下“审美疲劳”和现实生活中的一地鸡毛和双方的“自由”身了,最终可能连进入婚姻都很难了。

婚姻关系的本质就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契约,双方的责任感和对契约关系的尊重才是关键。

经由“自由恋爱”也好,经由“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也罢,男女双方首先应该对共同生活的结婚契约有高度的尊重。

客观的说在过去的年代里,全社会对男女双方所定立的婚姻契约尊重程度普遍比现在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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