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案的主体要求。提案必须由职工代表提出,这是职工代表的权利,也是义务。一般情况下,提案必须由1名职工代表提出,2名以上职工代表附议,以说明该提案受支持的广泛程度和被重视度。
(2)提案的形式要求。提案通常以书面形式提出,为便于提案的处理,应该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以便明确提案的主题内容,并确定合适的承办单位。提案表通常一式三份,第一份交有关部门承办,第二份随提案回复表返回提案人,第三份留存在工会,以便于检查监督。
(3)提案的要素要求。一项完整的提案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一是案题,即提案的标题,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而且案题和提案内容要一致。二是理由,或者叫案由(事由),即阐述为什么要做这个提案,现在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影响,并分析其原因或根据。这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三是建议,即针对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的主张和办法。四是提案人和附议人。五是日期。此外,有些提案还会有附件,如调查报告或有关数据材料。
(4)提案质量的基本要求。一是反映大事。即提案内容要围绕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与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或者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职代会的基本职能,并体现提案人的水平。二是言之有据。提出提案是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有其严肃性。因此,提案的提出,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避免道听途说或捕风捉影。三是案情清楚。即案情叙述具体、分析恰当,并力求语言简洁,体现提案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四是建议的可行性。这是提案是否能被采纳的关键。提出提案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案人应把建议建立在可行性的基础之上,针对案情,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否则提案的主题再好,但缺乏可行性的建议,也难以落实。五是一事一案。一般情况下,一个提案只能就一个问题展开叙述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讨论并确定承办单位,使提案得到落实。